吉首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
预算编码:4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时间: 2022 年 7 月
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张自南
副组长:王国栋、张言波、陈国军、黄 奕、李跃英
成 员:陈 芳、周 慧、全 辉、彭 敏、符义勇、罗庆丰、陈 茜、韦 英、陈铁建、潘永佳、陈宁回、胡文艺、谭子安、时玉金、高 瑜、文 辉、张菲菲、邹小芳
绩效评价设办公室
主 任:陈 芳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时玉金 |
联系电话 |
0743-8511432 | ||||||
人员编制 |
326 |
实有人数 |
248 | ||||||
职能职责概述 |
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空间规划、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等职责。 | ||||||||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任务1:综合管理,全力维护国土资源和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任务2:强本固基,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教育,改善职工工资福利,稳定自然资源队伍。 任务3:争资争项,大力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城乡建设规划、营造林、生态扶贫、民生项目建设,快、好、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任务4:服务“三农”,驻村扶贫贴近民心,巩固精准扶贫成效。 任务5:依法治理,强根固基,有效保护自然资源。 任务6:盘活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益。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1. 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全面完成了全市涉农惠农“一卡通”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其中:公益林管护补助757.02万元,涉及1.8万余户农户,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一卡通”114.19万元,涉及农户1.3万余户,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438.54万元,涉及2.2万余户农户,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22.5万元,涉及489户农户,506名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及人身保险516.02万元;涉农地质灾害排险及应急治理工程全年投入369万元; 2. 完成了全市义务植树等森林生态投入307万元,完成油茶新造5000亩,举办油茶栽培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300人,发放油茶栽培技术资料2000多份,3. 完成全市矿山整治等环境治理保护投入439万元,完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土地出让业务投入45731.98万元; 3. 保基本运转、保稳定全年完成5303.68万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4. 在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中,吉首市自然资源局被选为典型市县; 5. 在全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中,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突出,被评为表扬激励市县 6. 吉首市不动产中心被评为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 7. 在全省整合优化工作中,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突出,1人被评为整合优化先进个人。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56925.09 |
2689.47 |
5405.81 |
41221.41 |
7608.40 | ||||
1、局机关 |
56015.90 |
2635.61 |
4671.96 |
41142.62 |
7565.71 | ||||
2、二级机构1 |
909.19 |
53.86 |
733.85 |
78.79 |
42.69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56405.59 |
5303.68 |
4483.98 |
819.70 |
51101.91 |
421.00 |
519.49 | ||
1、局机关 |
55497.26 |
4504.55 |
3793.91 |
710.64 |
50992.70 |
420.57 |
518.64 | ||
2、二级机构1 |
908.33 |
799.13 |
690.07 |
109.06 |
109.20 |
0.43 |
0.85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
其中: | |||||||
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5.27 |
2.31 |
12.96 |
0 |
0 | ||||
1、局机关 |
14.01 |
2.31 |
11.7 |
0 |
|||||
2、二级机构1 |
1.26 |
0 |
1.26 |
0 |
0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
其中: | |||||||
合计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其他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8447.91 |
7266.22 |
1147.27 |
34.42 | |||||
1、局机关 |
3,705.83 |
2629.41 |
1042 |
34.42 | |||||
2、二级机构1 |
4,742.08 |
4636.81 |
105.27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综合管理,全力维护国土资源和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目标2:强本固基,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教育,改善职工工资福利,稳定自然资源队伍。 目标3:争资争项,大力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城乡建设规划、营造林、生态扶贫、民生项目建设,快、好、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目标4:服务“三农”,驻村扶贫贴近民心,巩固精准扶贫成效。 目标5:依法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有效保护自然资源。 目标6:盘活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益。 |
指标1:完成全体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发放4483.98万元,维护职工队伍思想稳定; 指标2:合理安排,加强机关运行成本控制819.70万元,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指标3: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降低机关成本,完成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15.27万元,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 指标4:开源节流,增收创收,加大非税征收力度,全年完成各项非说征缴任务87,016.82万元,积极推进我市税收创收工作。 指标5:有效组织开展离退休党员的政治、文体活动,确保老党员继续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贡献正能量; 指标6:全年无重大事件集体越级上访事件,信访积案化解率100%,群众初访按期办结率达100%,息访率达100%。 指标7: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抓好整改落实,出台作风推进工作效能和工作绩效考核等相关内部管理办法,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上新台阶; 指标8:完成全市公益林、天然商品林、506名建档立卡生态脱贫护林员等民生资金的及时发放工作。 指标9:加大宣传,积极查处各类行政案件,严格管理,严防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严抓“野保”执法,加大“湿地”宣传和保护建设工作,实现立案率100%,破案率100%,全年无重大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发生。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 |
指标1: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
年初人员编制数326人,当年实有在职人数30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2.94% | |||||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指标2: |
“三公”经费变动率≦0 |
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82万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7.64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41.13% | ||||||
指标3: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 |
本年度无新建楼堂馆所 | |||||||
指标4: |
预算控制率≤10% |
剔除不可预计不可控因素,本年度预算控制率≤10% | |||||||
指标5: |
预算完成率≤10% |
上年结转2689.47万元,年初预算2826.51万元,本年追加预算50409.1万元,年末结余519.49万元,预算完成率99.09% | |||||||
指标6: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
本年出现偏差主要原因:一是上半年市土地交易管理所、市建设用地测绘队、市征地事务所3家自收自支单位转为事业全额管理公用经费支出并入增加各项费用151万元;二是三个工作专班和疫情防控相应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三是不动产文明服务窗口建设和红旗们分窗口建设添置设备、场所维护增加公用经费支出。 | |||||||
指标7: |
政府采购执行合规=100% |
本单位本年应进行政府集中的事项均通过政府采购。本单位认真执行限额采购,采购手续齐全,不超标、不超额、不违规 | |||||||
指标8: |
预算支付进度 |
前三季度安排支付进度不理想,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支付,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慢有待加强,二是资金指标集中在第四季度下达需要完善 | |||||||
指标9: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95%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
指标1: |
预算执行总体支出与上年对比增长≥0% |
上年预算总支出35,463.12,本年预算总支出56,405.59,预算支出执行情况59.05% | |||||
指标2: |
执法办案结案率=100% |
严抓“野保”执法,加大“湿地”宣传和保护建设工作,实现立案率100%,破案率100% | |||||||
指标3: |
安全生产 |
全年无重大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控制率≤2.76% | |||||||
指标4: |
信访办结率 |
全年无重大事件集体越级上访事件,信访积案化解率100%,群众初访按期办结率达100%,息访率达100%。 | |||||||
指标5: |
生态修复 |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100% | |||||||
指标6: |
可持续影响 |
通过对自然资源的防灾减灾、生态修复,国土空间合理规划与建设,执法监督,自然资源才不会被消弱、退化和枯竭。人类生存环境得到不断优化,保持生态环境的和谐持续发展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 |
服务对象工作满意度 |
97分 | ||||||
指标2: |
部门内部员工工作满意度 |
98分 | |||||||
指标3: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7分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及评价等次 |
评分:97 等级:优 | ||||||||
备注: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 60(含)—80 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李跃英 |
分管财务 |
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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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芳 |
计财股长 |
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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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玉金 |
计财股 |
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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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署意见: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张自南 部门(单位)(盖章): 2022年7月15日 | |||||||||
部门(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部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字):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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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 部门主要职责
1.1 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2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省和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1.3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1.4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1.5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1.6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监督和指导乡(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1.7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重大备选项目。
1.8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9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0 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1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2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1.13 根据市委授权,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14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1.15 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6 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17 负责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石漠化防治工作。
1.18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19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申报等工作,负责州政府委托市政府或由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20 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1.21 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22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23 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24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5 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6 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27 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配合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
1.28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9 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2. 单位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发[2019]5号、《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办〔2019〕41号)文件精神,设立吉首市自然资源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吉首市林业局牌子。机构性质为行政机关,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管理方式为公务员管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1MB19821731,办公地址在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27号,内设2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计划财务股、资金运用股(审计股)、人事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区规划管理股、乡镇(村)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管理股、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测绘管理股、地理信息管理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科学技术管理与推广股、自然资源督察室、信访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单位下设30个二级机构:吉首市森林公安局(实行林业、公安双重管理体制,行政关系隶属本单位,业务接受市公安局领导)、吉首市洞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湖南矮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吉首市地质公园管理处、吉首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吉首市林业调查设计队、吉首市林科所、吉首市种苗站、吉首市苗圃、吉首市国土档案馆、吉首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吉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吉首市红山国有林场、吉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吉首市森报站、吉首市建设用地测绘队、吉首市土地交易管理所、吉首市征地事务所、吉首市规划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及11个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
3.人员情况
3.1 在职人员编制情况
经吉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共有编制数326人,其中行政编25人,事业编300人(含参公)。截至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84人,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265名(参公11人)。经自查在职人员实有人数均控制在编制数以内,在职人员控制率87.12%。
3.2 离退休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2021年末,我局共有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统筹管理。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市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的职能职责和自然资源长远发展规划,我局长远发展总体目标:一是保障自然资源职能机构的正常运转;二是认真贯彻国家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制度、政策执行和监督检查,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确保自然资源的安全、完整。
- 部门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强本固基,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教育,改善职工工资福利,稳定自然资源队伍;二是争资争项,大力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城乡建设规划、营造林、森林防灾减灾、生态扶贫、民生项目建设,快、好、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三是服务“三农”,驻村扶贫贴近民心,巩固精准扶贫成效;四是依法治理,强根固基,有效保护自然资源;五是盘活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益;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 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一是组织安排好退休老党员社会活动,巩固和提升退休老党员的政治素质,调动退休老党员参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退休老党员余光余热;二是不断完善森林城市绿化质量,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宜居感;三是保障城市规划信息技术服务履职正常开展,圆满完成2021年规划技术事务工作。
- 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时完成上级各主管部门下达的地质灾害、矿山整治、生态发展保护与修复任务,确保项目低耗、优质、高效,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年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26.5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当年我局可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6925.0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3826.5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689.47万元,当年追加预算50409.1万元;当年预算总体支出5640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3.69万元,占比9.33%,项目支出51141.9万元,占比90.67%,当年预算执行率99.09%。年末结转结余519.49万元,结转结余率0.91%,与上年度对比,结转结余变动率下降80.68%。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汇总单位2个,为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和吉首市城市规划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年初基本支出预算3767.71万元,占比98.46%,基本支出构成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66.72万元,占比89.36%,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8.4万元,占比8.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62.59万元,占比1.66%。
当年基本支出可用资金5540.37万元,包含年初基本支出预算3767.7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38.98万元,市建设用地测绘队、市土地交易管理所、市征地事务所3家自收自支单位转为事业全额并入增加预算收入175.71万元,当年追加预算457.97万元。基本支出实际执行数5263.69万元,预算执行率95.0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483.98万元,占比85.19%,公用经费支出779.71万元,占比14.81%
基本支出年末结转结余276.68万元,主要一是财政返回单位的5%工作经费结转结余,二是财政非税收入返回结转结余,三是建设单位对湿地生态的补偿费结转。
自查发现,预算支出会计核算存在偏差40.6万元,由于预算批复到基本支出科目,导致会计核算和年度决算时都反映在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支出科目中,一是离退休党员管理机构专项,项目当年可用资金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5.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8万元,项目主要用于退休党员组织活动经费开支;二是城区规划与管理专项33.6万元,为年初预算专项,主要用于规划项目、审查、服务等事务经费开支,这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按照预算资金性质进行纠正。并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级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行[2022]6号)精神,城区规划与管理专项33.6万元单独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并单独进行公开,执行情况将在下节项目支出情况中统一进行自评。
(二)项目支出情况
年初项目支出预算58.8万元,占比1.54%,年初项目预算构成中,离退休党员管理机构5.2万元,占比8.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33.6万元,占比57.14%,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万元,占比34.01%。
项目支出全年可用资金51384.71万元,包含项目年初结转结余1550.48万元,年初项目预算58.8万元,年中本级预算追加41249.1万元,其他非本级专项预算追加8526.33万元。当年项目实际执行数51141.9万元,资金执行率99.53%。项目支出年末结转结余242.81万元。
1. 本级专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级专项资金预算可用资金41309.7万元,包含年初预算58.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8万元,年中本级预算追加41249.1万元。当年预算实际执行数41280.51万元,年末项目资金结转结余27.83万元,剔除年中财政预算调整0.61万元,预算执行率99.93%,按照市财政专项绩效评价要求,本级专项资金单独分析总结公开项目1个,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专项。本级专项预算分配及执行情况如下:
1.1 离退休党员管理机构专项当年可用资金7万元,包含年初预算资金5.2万元,年初结转1.8万元,年中财政预算调整0.6万元(财政收回),当年实际执行6.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党员的活动开支。
1.2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专项当年可用资金33.6万元,为年初预算专项,当年实际执行33.59万元,年中财政预算调整0.01万元(财政收回),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城市规划日常管理、审查、技术服务等事项。
1.3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专项当年可用资金20万元,为年初预算资金,项目实际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苗圃苗木管护、培育等生态绿化管理。
1.4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当年可用资金5318.08万元,包含年年初结转结余33.37万元,年中预算追加5284.71万元。当年预算执行数5318.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我市征地拆迁补偿费支出。
1.5 土地开发支出当年可用资金32369.42万元,为年中预算追加资金。当年预算执行数32369.4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我市土地开发经费支出。
1.6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当年可用资金3675.07万元,包含年初结转结余425.07万元,年中预算追加3250万元。当年预算执行数3647.24万元,预算执行率99.24%,项目主要用于我市土地业务经费支出。年末项目资金结转结余27.83万元,占当年项目可用资金的0.75%。发生偏差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余款未完成支付。
1.7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当年可用资金262万元,包含年初结转结余25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37万元,当年预算执行数262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我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经费支出。
1.8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当年可用资金109.21万元,包含年初结转结余45.42万元,年中预算追加63.79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数109.21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建设配套工作经费。
2. 其他非本级专项支出情况
其他非本级专项当年可用资金10075.01万元,包含年初结转结余1548.68万元,其他专项资金追加预算8526.33万元。当年其他非本级专项实际支出9860.03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7.87%,项目年末结转结余214.98万元,占其他非本级专项总资金的2.13%。预算资金执行偏差主要涉及:一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预算资金总额85.16万元,实际执行66.85万元,项目结转结余18.3万元,主要为地灾工程部分项目需要下年度才能实施;二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预算执行偏差16.88万元,主要是公益林“一卡通”农户信息错误,需要重新核实和采集信息;三是义务植树项目执行偏差1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留下年苗木抚育管护经费;四是世界地质公园、自然资源能力建设等工作经费执行偏差112.27万元,主要是项目尚未执行结束;五是地灾应急处置项目执行偏差46.43万元,主要是项目部分项目受制季节性,需要下年继续执行。
当年其他非本级专项资金都是上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有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与发展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义务植树、野生动植物疫病防治专项、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生态修复专项等,由于上级专项各级主管部门都已单独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已单独上报各级主管部门,此次不再分项进行绩效总结与评价。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当年追加基金预算41751.8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直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参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本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22年6月15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7月18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 核实数据。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2)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满意度调查。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内部单位员工进行调查。(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投入指标1. 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本单位当年实际可用预算资金56925.08万元,包含年初预算3826.5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689.47万元,年中预算调整追加50409.1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数56405.59万元,预算执行率99.09%。比较圆满地完成了部门年度绩效目标。2. 在职人员控制率92.94%。当年人员编制数32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03人,3.“三公经费”变动率控制率≤0。当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39.82万元,较上年减少27.82万元,下降41.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57.64%;公务接待费14.7万元,较上年减少18.24万元,下降55.37%,当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二)过程指标1. 预算执行情况1.1 预算控制率9.40%。单位年初预算数3826.51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数56405.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建设用地测绘队、市土地交易管理所、市征地事务所3家自收自支单位转为事业全额并入增加预算;二是其他非本级专项预算资金8526.33万元和未纳入单位预算批复的基金预算41778.09万元;三是上年四季度下达的任务指标来不及实施需要在2021年执行形成不可控;四是在职人员工资提标、人员招考录用和调动追加人员预算属不可预计。以上不可预计和不可控因素应予剔除后,本单位预算控制率≤10%,在可控范围之内。1.2 预算完成率99.09%。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2689.47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2826.51万元,本年追加预算5040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9.49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中:基本支出年末结转结余276.68万元,一是财政返回单位的5%工作经费结转结余,二是财政非税收入返回结转结余,三是建设单位对湿地生态的补偿费结转;项目结转结余242.81万元。1.3 本单位年中无新建楼堂馆所情况。2. 预算管理情况经自查,本单位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相互挤占、截留、挪用情况。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中,由于会计核算一些经济科目定义为公用经费支出科目,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属于补助性质的费用反映在公用经费中,比如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等,存在潜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公用经费支出之间相互挤占情况,属于不可控范围,在预算管理评价上应予剔除。另外,由于年初预算不精细,造成公用经费支出经济科目之间相互挤占现象。2.1 绩效目标设置经自评翻阅财务凭证、会议记录、业务资料等相关依据,本单位绩效总体目标没有脱离“三定”,与部门职责、履职和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一致。2.2 公用经费控制率242.23%。单位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数338.4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数819.7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半年市土地交易管理所、市建设用地测绘队、市征地事务所3家自收自支单位转为事业全额管理公用经费支出并入增加各项费用151万元;二是三个工作专班和疫情防控相应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三是不动产文明服务窗口建设和红旗门分窗口建设添置设备、场所维护增加公用经费支出。2.3 “三公”经费控制率38.35%。单位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39.82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数15.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6万元。单位压缩“三公”经费开支,节约行政成本成效明显。
2.4 政府采购。本单位年初预算财政未要求单列政府采购金额(无政府采购预算批复数),但本单位本年应进行政府集中的事项均通过政府采购。本单位认真执行限额采购,采购手续齐全,不超标、不超额、不违规。
2.5 管理制度
① 财务管理制度
本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单位厉行节约制度,各项制度的建设严格遵循《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与应用。
②内部财务管理
经自查,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完善,财务人员既有分工也有协作,岗位设置互相牵制,工作中相互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守清廉底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加强费用开支的审核深处与监督,财政审计、财经纪律检查巡查无重大经济问题。
③资金使用管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单位资金使用管理合规、合法。
2.6 预决算信息公开
本单位年度预决算、政府采购、招投标、重大工作决策都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进行信息公开,本单位保证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率100%。
2.7 结转结余
年末结转结余519.49万元,结转结余率0.91%,预算资金总体得到有效的安排使用,结转结余变动率下降80.68%,年度内,本单位通过去存量、上项目、争进度、结余退库等一系列盘活资金举措,在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森林督查、耕地保护、行政执法、矿业整治、不动产登记、规划编制、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房地一体、林业改革发展与保护、地质灾害治理、森林防灾减灾、疫情防控等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三)产出及效率
1. 重点工作办结情况
本单位在年初工作计划安排中,突出重点,工作开展过程中,主抓重点,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全面完成了全市涉农惠农“一卡通”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其中:公益林管护补助757.02万元,涉及1.8万余户农户,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一卡通”114.19万元,涉及农户1.3万余户,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438.54万元,涉及2.2万余户农户,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22.5万元,涉及489户农户,506名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及人身保险516.02万元;涉农地质灾害排险及应急治理工程全年投入369万元。二是与单位职责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完成了全市义务植树等森林生态投入307万元,完成油茶新造5000亩,举办油茶栽培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300人,发放油茶栽培技术资料2000多份,完成全市矿山整治等环境治理保护投入439万元,完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土地出让业务投入45731.98万元;三是保障基本运转、保稳定全年完成5303.68万元。全年本单位重点事项完结率在97%以上。
2. 基础信息管理情况
经评价小组与财务人员座谈和现场查验,财务基础工作坚持做到:一是加强每一笔收入来源、费用报销凭证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审核与监督,维护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二是会计人员认真对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按资金用途、性质分类及时准确核算;三是做好会计凭证、账簿、财政票据的整理、装订并及时存档保管,记录能及时整理存档,会计资料的查阅、借阅有登记,会计资料保存完整。评价结果认为,单位基础信息管理很到位.
3. 资产管理
本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采购有预算、有计划,认真对照湘西自治州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采购,做到不超配、不超标。资产的的购置,做到有审批,有领用记录,采购流程完整;妥善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做到一年一盘点,确保资产不流失、不闲置。做好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确保账实相符,固定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4. 履职职责及效益
根据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市“五大工程”重点项目等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吉办[2022]1号)精神,我局2021年分别获得:全市作风台账“双百分”91.2分、市级文明创建单位、平安创建合格单位、民族团结合格单位、全市信访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耀称号。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分门别类制定了“一案一策”,通过违法用地查处、补办完善手续、拆除复垦等形式,完成整改64个;全市发现规划执法类违法建设线索93起,其中立案54起,补办规划审批手续13起,违法建设面积97082.76平方米,处罚金额1989万元;全面完成2020年度森林督查89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涉及林地面积108.7951公顷,采伐面积14.1646公顷;完成19起行政案件查处,挽回经济损失323079.9元;卫片执法整改立案查处19宗,基本完成复垦整改12宗,移交农业部门处理22个,移交公安3个,正在责令拆除复垦9个,彻底整改到位19个;“月清三地”图斑完成整改到位23个,完成立案查处19个,移交公安部门处理3个,补办手续及拆除复垦16个;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完成矮寨镇排兄村垃圾中转站违法用地项目查处,进一步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回头看”、大棚房专项整治“回头看”,全市未出现反弹和新增。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了矿业绿色转型及环保督察“回头看”,对10家逾期采石场下达关闭决定,7家完成采矿权注销,采矿权指标已达到省级砂石土矿整治目标任务数;全市废弃矿山29处,已完成治理13处,超过2021年底目标控制数;全年上报省厅审批项目共计27个,申请用地总面积150.4525公顷(合2256.7875亩);已领取批文项目共计21个,批准用地总面积105.5062公顷(合1582.593亩);已通过省厅审查并下发《缴款通知书》项目共计2个,用地总面积6.4427公顷(合96.6405亩);正在省厅审查项目共计3个,申请用地面积39.1211公顷(合586.8165亩);重点保障了经开区张吉怀配套设施用地、州市监管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经开区医药产业园二期、经开区机械制造产业园、茶博园等重大产业;马颈坳污水处理厂、丹桂路、兴龙陵园、双塘110千伏变电站等重大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做好项目土地供应;合理编制好全年土地供应计划,2021年吉首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33.59公顷。全年完成“净地”备案90宗地,总面积354.0872公顷;闲置土地处置完成整改37宗,处置率达86%。2021年完成土地成交28宗、实现土地出让价款10.63亿元;深入贯彻落实省、州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基本完成,完成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状基本认定,并依据省里预下发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完成了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初步方案,《吉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大纲》,已按要求汇交省自然资源厅;全年承办专家评审会29次,承办国土空间委员会规划会审9次,全年核发公、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4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17件。全力完成州市监管中心、兴龙陵园及殡葬服务中心、茶博园建设项目、张排水电站建设项目、河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500千伏变电站项目、吉首东站配套供水加压及湘西艺术学校项目、村级服务平台(太平镇,马颈坳镇,己略乡)等重点建设项目调规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编制下发《吉首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吉首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着重对全市32个严重隐患点逐一进行了排查,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日在街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宣传资料近2000份、两卡近1650份。成立60余人的汛期应急值班队伍,全年累计出动1200人次做好汛前排查、汛中排查,配合组织转移60余次,累计疏散达5085户、13033人,汛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实现全市地灾防治“零伤亡”;积极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全面落实了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一年以来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不动产登记全年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等各类业务74167件,同比增长38.85%,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53866本,同比增长49.65%,其中《不动产权证书》34854本,同比增长96.73%,《不动产登记证明》19012张,同比增长4%,各项业务均居全州第一;档案查询窗口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要求依法出具不动产查询证明20301份,同比增长16.54%,通过自助查询机出具不动产查询证明2978份,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不动产权证书360本;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入户权籍调查32417宗,完成任务总量的100%,共发放证书22437本,占应发证总量的100%,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省前列;全市40个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项目,按照“分类处理、先易后难、民生优先”的工作思路,和“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原则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采用实景三维模型建设,裸眼测图方式生产1:500数字线划图。投入技术人员150余人、无人机20多台、飞行493架次,共布设像控点及检查点3426个,完成航片433万张,生产各类数据51.59TB,全市已完成55平方公里数字线划图生产;
强化林地和林木资源保护,完成“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严格落实商品材零采伐制度、民用材限额采伐制度,依法办理木材采伐证85份,采伐出材量475.83立方米;依法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49个、179.9764公顷,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594.86万余元;深入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30万余亩,林业病虫害防治控制在2.76%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发放奖励资金24.837万元;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石家冲街道曙光村植树造景90亩,美化、绿化峒河湿地公园沿岸35.5公里,共栽植慈竹、水杉、花桃、银杏、楠木、野樱桃、红翅槭、红叶石楠、重阳木等树种10000多株;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创建,创建7个森林乡村,全面完成了巩固创森成果任务;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投入资金516.02万元,续聘续聘506生态护林员;认真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兑现生态补偿资金757.02万元;积极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完成油茶新造5000亩任务, 全年共举办油茶栽培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300人,发放油茶栽培技术资料2000多份落实了培管措施;国有林场改革持续深化,完成国有林场林区森林康养及森林防火游步道(青石板)建设2040米,清理森林防火隔离带长15公里、宽8—15米,对600亩储备林和200亩乡土珍稀树种苗木基地进行了森林抚育,对园区的2100米道路边坡进行了绿化美化,完善了林场内公路护栏和警示牌,国有林场整体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全市现有种植、养殖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8家,流转林地1.9万余亩,年经营收入900余万元;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了林长制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具有吉首特色的林长制新举措,真正让林长制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全市落实森林保险面积100.7万亩,金额161.13万元,为林木资源保护筑起了“防护墙”;强化党建引领,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专题研讨交流6次、全局党员撰写学习心得400余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活动3次,集中观看党史教育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片4次,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和微宣讲8次,全年3次到7个联点村、社区开展州党代会、六中全会精神、省党代会微宣讲;扣紧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配合市纪委监察委对14名干部进行违纪处分,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好作风建设不放松,对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行为印发通报6期,通报批评22人;坚守德才兼备,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完成24名年轻干部岗位调动及提拔。
(2)行政效能
强化党建引领,基层党建迈上新台阶。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放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专题研讨交流6次、全局党员撰写学习心得400余篇,在局机关主楼1楼到2楼楼梯间展示党的一大到十九大的重大党史事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活动3次,集中观看党史教育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片4次,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和微宣讲8次,全年3次到7个联点村、社区开展州党代会、六中全会精神、省党代会微宣讲。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二是扣紧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邀请市纪委常委罗文辉为大家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课,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上《做知敬畏、守底线的党员》专题党课,在全局开展谈心谈话,通过与班子成员个人谈话、与中层干部集中谈话,结合支部开展“四必谈”,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行“把脉”、自我纠正。全年配合市纪委监察委对14名干部进行违纪处分,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是抓好作风建设不放松。着力强化作风建设监督,上下班严格实行刷脸打卡制度,按照《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管理台账》要求,对迟到、早退及未签到现象进行扣分处理,扣分结果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一年来,对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行为印发通报6期,通报批评22人。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切实选好用好干部,一年来,完成24名年轻干部岗位调动及提拔,真正做到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干事创业、廉洁自律的积极性。
(3)满意度
评价小组通过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内部员工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准确情况,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分别为:服务对象为98.07%、社会公众99.4%、部门内部员工为99.8%,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50%+社会公众满意度×40%+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10%)为99.28%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对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100分设定标准,单位预算执行满分10实际得分10分,产出指标满分50分实际得分47分,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实际总得分96.7分,评定结果为优秀。
八、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经验
通过对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要结合本单位年度的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本单位就因年初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太大,年中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了大量的预算,造成预算的控制与执行较差。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力求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要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才能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问题及原因
- 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准确,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如不考虑不可控因素,会影响本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2)通过向本单位职工、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发放调查了解,本单位工作的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九、有关建议(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3)建议优化会计核算经济科目,确保会计核算更加准确、真实。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在2022年7月31日前在吉首市政府官网官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偏差,将在下年度预算执行中进行改进,不断提升本单位预算执行水平。十一、预算执行偏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 本单位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819.70万元,造成预算偏差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半年市土地交易管理所、市建设用地测绘队、市征地事务所3家自收自支单位转为事业全额管理公用经费支出并入增加各项费用151万元;二是三个工作专班和疫情防控相应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三是不动产文明服务窗口建设和红旗门分窗口建设添置设备、场所维护增加公用经费支出。2. 预算科目偏差,由于会计核算一些经济科目设定为公用经费支出科目,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属于补助性质的费用反映在公用经费中,比如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等,存在潜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公用经费支出之间相互挤占情况,属于不可控范围,在预算管理评价上应予剔除。另外,由于年初预算不精细,造成公用经费支出经济科目之间相互挤占现象。 附件:1、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3、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4、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9:
2021年度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考核评分表
市级预算部门名称: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编号: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评分 |
布置工作
10分 |
自评通知 (8分) |
1、印发绩效自评通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按照本规程规定,绩效自评通知包括自评范围、自评主要依据、自评主要内容、自评程序和步骤、有关要求等内容,并附有本规程要求的附件的,得6分;否则缺1项扣1分,最多扣6分。 |
8 |
工作小组 (2分) |
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实施评价
30分 |
单位自查 (20分) |
市级预算部门本级和所属二级机构都要开展绩效自查,填报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2)、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3)、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4),项目单位也需开展绩效自查,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以上各项每发现一个单位没有做相应工作的,扣1分,最多扣20分。 |
20 |
提交报告 (10分) |
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报告的得10分;每推迟一天报送报告的扣1分,最多扣10分。 |
2 | |
自评报告
60分 |
自评报告 的完整性 (15分) |
1、绩效自评报告正文部分内容齐全的,得8分;否则每少一个部分扣2分,最多扣8分。 2、绩效自评报告附件部分内容齐全的,得7分;否则每少一个部分扣2分,最多扣7分。 |
15 |
绩效自评表 (15分) |
1、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反映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的指标和预算执行率的权重符合本规程的,得2分,否则按比例扣除相应的分数。 2、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全部细化到三级指标的,得3分;部分细化的,酌情扣分;没有细化的,不得分。 3、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三级绩效指标内涵明确、具体、可衡量的得5分;突出核心指标,精简实用的得3分;指标与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密切相关,全面反映产出和效益的得2分;否则每项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
15 | |
绩效评价 报告总结 经验做法、 发现存在 问题 (15分) |
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做法和发现存在问题详实全面的得15分,只提出资金不足问题的不得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15 | |
提出可行性建议的情况 (15分) |
提出可行性建议包含有关政策在内的可行性建议的得15分,只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建议的不得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15 | |
合计 |
100分 |
92 | |
评分等级 |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 60(含)—80 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
优秀 |
评分人签名: 时玉金 2022年7月18日
附件1: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1年度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docx
附件4:2021年度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