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 通 告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0008
  • 文号:吉政通〔2020〕39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吉首市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5-11-06
  • 签署日期:2020-11-06
  • 登记日期:2020-11-06
  • 发文日期:2020-11-06

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 通 告

来源:湘西州吉首市 发布时间:2020-11-06 11:15: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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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

     

吉政通〔202039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州有关规定,我市划定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类限值标准的各类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二、禁用范围。西一环(G209复线)黄莲洞隧道口青云路戴月路人民北路市民中坡脚三岔路口武陵山天桥十字路口武陵西路石家冲十字路口光明路石家冲大桥沿峒河下溯至东环桥(木材公司大桥)木材公司五岔口镇溪路人民北路市民中坡脚三岔路口团结广场人民中路与汉雅路丁字路口汉雅路汉雅路与东一环(乾城大道)丁字路口东一环(乾城大道)东一环(乾城大道)与丹桂路十字路口丹桂路延长线与民营小区物流园路丁字路口民营小区物流园路物流园路与人民中路丁字路口人民中路小溪桥十字路口沿小溪桥路至万溶江与岷抗冲溪汇合口沿万溶江上溯至钟家寨大桥文心路市检察至西一环(G 209复线)州生态环境局丁字路口西一环(G209复线)黄莲洞隧道口的合围范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将根据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适时调整。

三、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运输、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或使用单位(个人)的监管工作,对未按要求编码登记、未达标排放、冒黑烟、用油品质不合格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

四、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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