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吉首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解读(二)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吉首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解读(二)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6 字体大小: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吉首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解读(

一、吉首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1、为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合理开发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于今年5月起草了《吉首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询了市司法局、市住建局(人防办)、市税务局等部门意见。

2、按程序于615日呈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11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市政府常务会建议,于719日按程序对《办法》举行了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完善

4、于9月7日经第九届第6次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吉首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六章共30条,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章总则,第1条至第6条,主要是制定的目的和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相关名词解释、遵循原则和明确各部门职责。

2、第二章规划管理,第7条至第11条,主要是规划原则、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审批流程。

3、第三章用地管理,第12条至第18条,主要是供应土地的方式和流程、土地出让价格的确定、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和土地出让面积的确定

4、第四章工程建设管理,第19条至第22条,主要是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变更设计流程和工程验收。

5、第五章不动产登记管理,第23条至第28条,主要是登记程序、类型及所需资料,具体登记办法、人防工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条件。

6、第六章附则,第29条至第30条,主要是《办法》的负责解释单位和实施时间。

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7、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8号);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9、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运输、公安、银监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20151788号);

10、《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

1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12、《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

13、《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7)

1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湘政发〔2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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