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对《吉首市老旧小区范围内危房应急排险房屋置换方案》解读(三)

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对《吉首市老旧小区范围内危房应急排险房屋置换方案》解读(三)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8 字体大小:


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对《吉首市老旧小区范围内危房应急排险房屋置换方案》解读(三)

一、实施主体及部门

实施主体:吉首市人民政府

实施部门: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如何认定老旧小区范围内危房。

符合该方案的危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属于我市向省住建厅申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

2、房屋需经有资质的检测公司鉴定为C或D级危房。

三、如何置换。

1)自愿原则,同一小区住户(不含门面)同意率达到100%后启动房屋置换协议签订工作,否则不予实施。

2置换安置房位于金坪、光明、桐油、燕子岩一期4个棚改安置点原则上按照住宅土地等级实行等级别置换,具体选房办法参照吉政办发[2019]20号文件执行,按协议签定时间、房屋腾空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选择置换安置房。

3置换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用于产权置换的套内面积实行等面积置换。在办理置换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时分摊面积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内,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不计算楼层差。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套内面积小于被置换房屋实测面积的部分,按被置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结算给原房屋产权人。用于产权置换房屋的套内面积大于被置换房屋实测面积在10(含)以下的部分,按2380元/结算支付;用于产权置换的套内面积大于被置换房屋实测面积在10以上的部分,根据安置点区位按不同价格进行支付,具体为光明棚改安置点3200元/、金坪棚改安置点桐油坪棚改安置点3000元/、燕子岩一期棚改安置点2500元/

4)原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置换协议时一次性补偿搬迁费2000元。

5)《不动产权证书》办证税、费和首期房屋维修资金由市人民政府承担,并于交付房屋后9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6)被置换房屋及其土地在置换协议签订后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

7)置换已租赁的房屋,由原房屋产权人负责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8)置换有抵押权的房屋、土地及其他资产,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或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再与我市签订房屋置换协议

9)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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