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解读(三)

关于《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解读(三)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9 字体大小:



关于《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解读(三)

 

一、为什么要推行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州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等中央、省、州系列文件、法规对推进殡葬事业发展,推进殡葬改革均作出明确的要求。

推动殡葬改革,是移风易俗,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应尽责任;是推动文明节俭治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殡葬改革的核心

殡葬改革的核心和目标是要达到“两集中一统一”,即“集中治丧、集中安葬,统一火化”。通过集中治丧,城区治丧扰民问题彻底整治;通过集中安葬,城区基本杜绝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再葬;通过统一火化,实现节地安葬、生态安葬、绿色安葬、节俭安葬。

三、违反殡葬改革的人和事,有何相关处罚

对违反殡葬改革的人和事,将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吉政发〔2020〕4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将骨灰装棺土葬的,责令限期改正,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阻碍殡葬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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