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解读《吉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 2019年度工作方案》(3)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解读《吉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 2019年度工作方案》(3)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8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解读《吉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

2019年度工作方案》(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吉首,现我局针对《吉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相关要点作出如下说明: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定义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三类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的主要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方案原由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有关决策部署。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目标

(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到35μg /m3以下, PM10平均浓度(μg/m3)年平均下降到71μg /m3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维持90%以上;特别防护期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50μg /m3以下, PM10平均浓度下降到93μg /m3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维持74%以上。

(二)水污染防治目标。地表水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保持稳中向好趋势,水质优良比例维持100%。河溪水文站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维持Ⅱ类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地下水考核点位的水质保持稳定。

(三)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种植结构调整面积、治理与修复受污染耕地面积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完成5个建制村环境整治。

(四)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大气、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州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的重点任务

一是综合施策,重点打赢蓝天保卫战;二是突出重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三是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四是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五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坚决;六是抓好中央交办问题整改。力争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国家和省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维持100%。

六、责任政策措施

20186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强化考核问责。制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各地参照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 攻势”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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