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003
  • 文号:吉政发〔2022〕15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吉首市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7-05-19
  • 签署日期:2022-05-19
  • 登记日期:2022-05-19
  • 发文日期:2022-05-19

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来源:湘西州吉首市 发布时间:2022-05-19 15:35:00 字体大小:



JSDR-2022-00004

  

吉政发〔202215

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德夯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2020年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于当年5月21日印发《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吉政发〔2020〕7号),其中将《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26号)文件确定为继续有效;2013年8月12日印发的《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首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13〕21号)定为重新公布。根据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经研究,决定废止《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26号);2013年8月12日印发的《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首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13〕21号)已失效,自即日起不再执行。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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