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司法局关于《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吉首市司法局关于《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0 字体大小:


吉首市司法局关于《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的

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一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不应当存在上下冲突、前后矛盾的问题,而应当是一个科学、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就是通过全面梳理、查找并着力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范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加强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规范性文件也不例外,规范性文件不应当、也不可能“长生不老”,应当随着法律、法规的修改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而不断更新。三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依据合法、合理和有效的问题。按照法制统一的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就能够为推进依法行政打好基础,为建设法治政府扫清障碍,就能够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二、起草依据

  1.《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关于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湘司发明电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正文明确决定废止文件《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26号),确认失效文件《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首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1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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