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发〔2023〕3号
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首市打好发展“六仗”总体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德夯管理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吉首市打好发展“六仗”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吉首市打好发展“六仗”总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打好发展“六仗”,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跃升,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对湘西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州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聚焦打造“州域经济核心增长极”,大力实施“强州府”战略,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扎实开展实体经济突破年、乡村振兴推进年、干部能力提升年“三年行动”,坚决打好发展“六仗”,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首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目标
(一)经济发展稳中提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0%左右,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1%、13%,进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力争旅游接待游客、总收入分别增长20%,城镇调查失业率、生态环境质量和减污降碳完成省定任务。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更加明显,现代优势产业体系更为健全、质效更为明显,园区的集聚作用更加强化,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二)科技创新稳步推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5亿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净增4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19家,新增发明专利10件以上,技术合同交易成交额增长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
(三)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五大提升行动”,打造“五个一流”,力争我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省、全州实现进位争先。
(四)风险防范有力有序。完成政府债务化解年度目标任务,全市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点得到有序处置、金融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疫情防控保健康、防重症更加有效,极端天气类风险妥善应对,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安全生产平稳向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首,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致较大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可控,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六)民生保障不断加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兜牢民生底线,高质量完成2023年省定10大重点民生实事、州定15件民生实事项目,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重点领域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激发释放消费潜力,提升传统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亿元以上。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社会民生项目建设,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实施物流发展“强基补链”工程,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创新政府投资管理,力争完成产业项目、州重点项目投资和项目储备达州定任务。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湘商回归,推动外贸扩规提质,力争进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8%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加快发展实体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壮大优势产业链,加快“五好”园区等产业平台建设,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财源建设。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大力实施“强州府”战略,发挥新型城镇化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加强资金、资源、能源、人才等基础要素保障,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二)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积极组织市域内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州级技术“揭榜挂帅”项目,在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生命健康等领域攻克技术难题,选育推广优质新品种、新产品,不断发展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实现强链补链延链。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攻坚行动,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强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力争净增4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4个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电子信息、酒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实施创新平台建设攻坚行动,积极组织申报省、州创新平台建设,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以上,切实提升企业原始创新动能。实施创新人才强基攻坚行动,积极融入全省人才发展雁阵格局,优化提升“武陵人才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打造武陵山片区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三)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深入开展办事效率提升、隐形壁垒破除、产权保护激励、市场诚信守护、基础服务保障“五大行动”,打造政务服务、市场开放、法治保障、信用建设、创新创业“五个一流环境”。加快“湘易办”推广应用,深化“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重点改革,持续放权赋能,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化,加大小微企业培育,提升市场开放度、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纳税服务便利度、跨境贸易便利度、融资便利度,完善市场监管,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强化法治建设,加大合同执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开展诚信建设,提升全社会诚信。强化公共服务保障,提升市政公共服务、水电气报装便利度,加大包容普惠创新,深化园区营商环境攻坚,持续深化国资国企、要素市场配置等重点改革,抓好民营经济“六个一”工作。
(四)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坚决防止违规举债、虚假化债、数字化债,落实“六个一批”风险缓释措施,常态化监测预警债务风险,优化专项债和政策资金使用,加强平台公司综合治理,促进国有平台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推进重大案件风险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完善非法金融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加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监管,持续推进交易场所和互联网金融风险清理整治。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推动房地产业逐步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防范化解疫情风险,落实“乙类乙管”举措,着力保健康、防重症,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保障药品和检测试剂需求,提高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加强基层防疫能力建设,重点做好特殊群体防护救治和重点机构感染防控,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防范化解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强化交通通信、能源电力、安全饮水、农业生产等方面保障,做好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妥善防范应对极端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
(五)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严格监管执法,强力“打非治违”。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标本兼治推动各领域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问题解决,持续降低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强化源头管控,构建风险登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快推进一批科技兴安项目建设,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四方责任”,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六)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全面完成省定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州定15件民生实事,做好高校毕业生、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易地搬迁人群、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遵照省、州指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大病救治、抚恤优待等保障政策,稳步提升居民医保补助、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着力解决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兜住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加强农村“三路”“两网”及灌溉、饮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加强生态文明样板市建设,深入推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省定目标,持续开展“夏季攻势”,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和反馈以及警示片披露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年度任务,加快自然生态修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美丽吉首和“生态示范市”创建。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打好发展“六仗”组织推进机制,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打好发展“六仗”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市长负责总牵头、总调度。领导小组下设1个总指挥中心(设在市政府督查室)、6个工作专班(分别设在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优化营商办、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专班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召集人,市直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负责日常调度。市直相关单位要参照市级组织架构和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举措和推进机制,逐仗对应建立工作专班,逐项抓好落实。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市直各责任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构建全市打好发展“六仗”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强化推进落实。对标对表逐方案、逐任务建立项目清单、工作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台账管理、拉单销号,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牵头负责人、具体承办人以及责任股室。市级层面建立“旬简报、月通报、季总结”工作调度机制,每月召开1次发展“六仗”调度分析会,各位副市长、各专班召集人具体负责日常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相关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各级各部门要将打好发展“六仗”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强化举措,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定期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常抓不懈,工作专班要具体专抓、合力攻坚,全力推动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三)强化目标考核。将打好发展“六仗”纳入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州对市政府目标管理和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建立全市发展“六仗”调度管理平台和推进指标体系,进行指标化调度推进、精细化考核管理,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甚至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严格依法依规追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宣传推介。广泛营造打好发展“六仗”的浓厚氛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平台,定期发布打好发展“六仗”有关信息,合力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提炼、总结、宣传工作推进中的成绩亮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省、州人民政府及省直、州直各有关部门报送我市典型经验做法,力争我市更多更好经验作法在省级层面得到肯定推介或加分奖励,争取更多事项获全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要努力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抓发展、推工作、促落实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文件,进一步提升全市推动工作抓落实的水平和质效。
附件:1.吉首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施方案
2.吉首市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实施方案
3.吉首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实施方案
4.吉首市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实施方案
5.吉首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实施方案
6.吉首市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实施方案
附件1
吉首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有效需求加快恢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进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产业支撑更加有力,农业基础地位持续巩固,第一产业增长3%以上;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0%;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力争接待游客18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70亿元,均增长20%。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产业园区技工贸总收入突破100亿元,亩均税收增长2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1%、13%。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0%。
二、工作任务
(一)激发释放消费潜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亿元以上。
1.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坚持“政府搭建平台、商家丰富供给、全民乐享消费”模式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举办大湘西春季和秋季车展、农特产品博览会等展销会10余次,有效促进汽车和农特产品销售。同时联合商超、电商企业通过直播带货,有效促进湘西黄金茶、黄桃、金秋梨、椪柑、白云贡米等农产品促销。2023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亿元,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25.2亿元,农特产品交易额3.2亿元。(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住房消费升温。落实省政府“稳增长20条”政策,因城施策用足用好已经出台的降准降息、房企纾困、保交楼、融资展期政策等政策工具,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探索降低首付比、首套利率和支持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育多子女家庭购房等增量政策,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发展高端旅游地产、疗养地产、小地块商业地产、智能家居市场,开辟新型房地产市场,力争二手房消费增长5%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12个月,房地产新开工面积40万方以上。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监测防范化解,防止处置不当引发系统性风险,争取尽快完成6个项目保交楼专项借款下拨,全力推动存量风险楼盘复工复产,保交楼、保民生,稳市场、稳预期。(市住保中心牵头,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旅游消费恢复。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深挖资源开发研究,加强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推进矮寨·十八洞·德夯大峡谷景区与乾州古城联动发展,加大景区旅游品牌营销,持续举办吉首鼓文化节、马拉松比赛等,打造国家级、省级重点品牌节会活动;持续举办苗族四月八、清明歌会等民俗文化活动,打造湘西州重点品牌节庆活动等。重点承办好湖南省(夏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集中力量举办好吉首市首届旅发大会暨第九届吉首鼓文化节,湘西黄金茶文化旅游节暨首届“湘西黄金茶杯”自行车大赛等节庆赛事活动。培育地质文化旅游,加快开发乡村游、研学游、康养游、红色游、休闲度假和旅游文创等新产品新业态,加快发展全域旅游,让旅游市场“火”起来。2023年完成旅游招大引强10个,文旅项目年度投资额100亿元以上。(市德夯管理处、市文旅广电局牵头,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不夜城、小吃街、酒吧街等特色街区建设,围绕夜游、夜拍、夜秀、夜食、夜宴、夜购、夜宿等夜间消费产品,打造州府精品夜游聚集区。推动乾州古城争创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至少打造1个以上的“本地人常去、外地人必去”“烟火气、湘西味、国际范”的“神秘夜湘西”网红打卡地,形成地方特色的夜经济消费新引擎。在重点城区和景区周边布局建设2个以上的乡村夜游体验基地。(市德夯管理处、市文旅广电局牵头,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挖掘非遗传承、特色美食、休闲娱乐、绿水青山等独特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资源,以引领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为重点,形成1个以上有市场感召力的新型消费热点。加大首店首发、预制菜、国潮等消费支持力度,发展体验式、参与式、沉浸式消费。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销售。实施“直播带货”“网络达人”“乡村电商明星”“跨境电商能人”百名人才培训计划,开展“知名网红带货”系列活动,助推消费热点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挖掘家政服务消费,积极开展“家政兴农”行动,助力城乡服务消费。引进培育商贸企业,引进1个以上国内外知名品牌、百强连锁企业落户,积极争创国家县域商业体系、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试点,创建武陵山区区域消费中心。力争培育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8家以上。(市商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抢抓扩大内需战略机遇,坚持将“发展靠项目带动”贯穿全局工作,以项目支撑“赶超进位”,以项目推动“转型升级”,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以上,完成州重点建设项目投资110亿元以上。
1.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吉首市同方计算机生产基地、半导体芯片封装项目、智能炒菜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打印机生产线、食品包装生产线、佳圆食品产业园等一批新开工和续建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争取形成更多实物量,产业项目投资实现较快增长。2023年计划实施重点产业发展项目44个,完成投资62.69亿元。(市发改局牵头,吉首经开区、市科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大兴寨水库、高铁新城片区路网、吉怀高速金坪(联合)互通、城乡客运一体化基础设施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化基础设施。同时,抓好湘渝高铁黔江至吉首段项目、铁路物流园至武溪港铁路货运专线工程、焦柳铁路吉首城区段外迁工程、通用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计划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完成投资28.52亿元。(市发改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抓好社会民生项目建设。抓好市幼儿师范迁建(二期)、北大金秋学校、湘西为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启航职业技术学校、中医药学校、经开区腾达学校、吉首市专科医疗中心(一期)、三甲医院、湘西红枫谷康养中心、智慧医养、楠木坪公园、湘泉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等一批社会民生项目建设,着力改善社会民生。2023年计划实施社会民生重点建设项目17个,完成投资16.29亿元。(市发改局牵头、吉首经开区、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住保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吉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等一批环资项目,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创建生态文明城市。2023年计划实施生态环保重点建设项目4个,完成投资4.26亿元。(市发改局牵头、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物流发展“强基补链”工程。加快建成吉首友阿现代物流园、湘鄂渝黔现代农业产业园、华申·武陵国际商贸城、武陵山智慧冷链物流基地、武陵山区食药仓储冷链配送中、大湘西活牛交易市场等一批商贸物流重点项目,申创1个以上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进一步提升物流园区、冷链仓储中心、配送投递、智慧物流平台、快件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商贸物流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和客货邮一体化发展,升级改造一批农贸市场、边贸市场,扩大城乡商贸流通规模,基本建成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三级物流体系投入运营。(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6.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选择一批规模适度、经济可行的经营性项目向社会公开推介。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城市更新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力争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增加2个以上。(市商务局、市住保中心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7.推进政府投资管理系统性创新。严格落实投资管理“五举措”,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程序,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完善项目滚动开发机制,加强项目开发储备,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严格落实“非储不报”原则。(市发改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构建以融入“一带一路”“一带一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等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力争进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内资增长18%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
1.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围绕九大产业链方向,重点瞄准“三类500强”、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投资额超过5亿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着力对接一批引领性强、带动性大、成长性好的优质项目,加快打造电子信息、商贸流通、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驻点招商工作组前沿阵地优势,加强与在吉外地商会和在外湘籍商会紧密联系,广泛邀请客商“组团”来吉考察投资。积极筹备参与省州“港洽周”“中部博览会”“欧洽会”“新日澳推介会”等重大对外招商经贸活动,狠抓外资引进。2023年引进省外境内资金48亿元,外商直接投资150万美元,注册外商投资企业2家,引进“三类500强”企业新投资项目2个,新引进3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5个,新引进2亿元以上重大项目8个。(市商务局牵头)
2.推动外贸扩规提质。加大酒鬼酒、银颜雕塑、民族烟材等外贸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力度,助力企业降成本、拓市场、保订单。充分发挥湘西海关、公路口岸、保税仓、外贸服务平台和园区聚集示范作用,大力协助企业做好出口退税、通关报关、资质申报、信用担保等工作。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中非经贸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口岸博览会等国内外重点博览会,推广吉首优质产品,对接怀化国际陆港、湘欧班列及湖南(长沙)自贸区,开拓外贸国际市场。2023年完成进出口任务数14000万元,有实绩外贸企业数13家。(市商务局牵头)
(四)加快发展实体经济。抢抓省政府“稳增长20条”大好机遇,全面推进“实体经济突破年”,强化高质量发展硬支撑,实现产业链总产值400亿以上。
1.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继续巩固“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成果,健全市场主体梯度培育体系,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服务企业、放水养鱼,大力扶持“有灵气、有活力、善于迎难而上、自强不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确保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0%以上、入规企业60家以上,培育纳税过亿企业1家以上,全力支持湘泉药业、边城生物科技上市。(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壮大优势产业链。建立“五个一”推进机制,着力推进文旅、商贸物流、白酒、绿色食品、建材与装配式建筑、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9大产业链,统筹考虑现有产业规模、比较优势、发展潜力等因素,因链施策,聚焦产业链的关键技术、关键环节,找准产业链建设的突破口和发力点,编制“建补延强”链实施方案,打好产业发展“组合拳”。(市产业链办牵头,吉首经开区、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市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五好”园区建设。力争2023年园区技工贸收入增长20%,亩均税收增长20%,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0%,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家,净增10家,招大引强落地项目9个(其中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落地1个),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坚持以“五好”园区创建为统揽,对标对表找差距,重点抓好抓实单位土地面积生产总值提升、单位面积税收产出强度等重点考核指标,确保“五好”排名进入全省前80位。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就业平台、科技孵化平台建设,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加大电子信息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武陵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重点招引一批带动能力强、成长好的相关产业链企业入驻、投产。建成投用标准厂房20万平米,新落地投产企业10家以上。(吉首经开区牵头)
4.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以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推进两业融合试点,积极培育创建1家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和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开展服务业示范集聚区提升工程,打造1家以上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市科工信局牵头)
5.做强现代特色农业。加速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全面推进“八个推动”:以九丰现代智慧农业博览园为载体,全年蔬菜种植10万亩,推动发展近郊蔬菜高效设施农业;依托湘西黄金茶博览园,创建省级、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争取马颈坳镇创建“国家级产业强镇”,推动产业深度融合;以万亩白云贡米产业园为载体,完成2.2万亩白云贡米种植,推动发展特色品牌农业;以淘野·勤丰研学文旅基地为载体,继续打造以农耕教育、拓展教育、课程教育为主题的研学基地,推动发展研学观光农业;以湘西民族特色食品产业园为载体,继续培育申报州级以上龙头企业4家、产业联合体1家,推动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以畜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园为载体,全年保持生猪存栏7万头、出栏10万头以上,推动发展优质湘猪产业;以峒河流域红土片时鲜水果生态园为载体,继续发展2.5万亩以上特色小水果,推动发展休闲采摘农业;以十八湾、矮寨坡头万亩高山金秋梨园为载体,重点发展“探寻矮寨·赓续初心”红色之旅、“邂逅苗寨·览尽风情”等旅游精品路线,推动发展农旅融合产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纵深推进财源建设。进一步强化产业扶持政策制定与税收贡献挂钩、产业类专项资金设立规模与税收提升挂钩、专项资金分配与项目绩效挂钩“三个挂钩”机制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园区调规扩区和体制机制改革,力争2023年园区亩均税收达到5万元左右。继续实施骨干税源企业培育计划,加大对“四上”企业的奖励支持力度,持续提升骨干税源企业税收贡献力度,力争2023年底,全市纳税500万元以上骨干税源企业突破40户,税收过千万元企业超过18户,税收过亿元企业1户。实施企业奖励机制,年底对诚信纳税企业授予奖牌,对纳税企业大户给予奖励。实施小企业强身计划,加大对具有发展潜力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骨干企业,厚植县域财源后劲。(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
(五)增强区域发展动能。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着力推进区域特色发展、协调发展,推动形成互促共进、协调互补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1.大力实施“强州府”战略。坚持山区特点、民族特色、时代特征“三特”要求,树立大通道、大旅游、大市场理念,统筹规划建设管理,聚力老城区、雅溪片区、乾州新区、州府新城、高铁新城五区联动发展,打造高品质城市核心商圈,激发城市发展活力、动力、内生力,彰显州府担当、展现州府作为、塑造州府形象,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市政府办牵头,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新型城镇化带动引领作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不断提升州府城市发展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深入推进城市提质工程,加大城市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完成城镇老旧小区101个改造任务、背街小巷美化亮化、排水防涝、垃圾收转运等项目建设。围绕厕位、摊位、车位、床位、学位推进实事办理。加快推进城市执法管理智能化、法治化、标准化,逐步解决城市管理当中的顽瘴痼疾,净化城市环境,提升“四宜”城市发展水平。(市发改局牵头,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市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市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吉首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县域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一城多业”“一城一特”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支持经济强镇设立产业集聚区。切实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推动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稳步回升。紧盯鹤盛原烟、东方红、金海钢构、创汇原等一批潜力企业,加强政策扶持,促进产能提升,推进吉首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创汇原锂离子电池移动储能生产线等项目的建设,突出主导产业加快集群集聚发展,培育发展一批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发改局牵头,吉首经开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市文旅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强化资金、资源、能源、数据、人才等基础要素保障,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1.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与专项债券、商业贷款等联动。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储备等情况,合理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加强闲置国有“三资”清查处置,加大园区土地、厂房等闲置资产的清理处理,进一步盘活各类学校、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闲置资产,通过对水利、林业、矿产等各类资源清理处置,将资源转化为资产,资产转化为资金,统筹用于偿债与发展。在国有“三资”清查处置过程中,同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2.推动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发展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助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建设。积极引入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加大对早中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外来资本以并购、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重组及技改升级。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创业投资等机构加强合作,促进众创、众扶与金融有效对接,推动我市金融发展扩量提质。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力度,提高科技贷款额度。积极推动符合条件企业挂牌湖南省股交所专精特新专板。积极推广“信易贷”模式,推广应用“湘信贷”。(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将重大项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予以保障。建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专班服务机制,用好一揽子用地要素保障政策,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类合理用地应保尽保。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用地清单制,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深化园区三类低效土地清理,有序拓展园区空间。依规划有序开展砂石土矿出让,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建设的砂石需求。(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局等负责)
4.强化能源供应保障。确保河溪500千伏变电站建成投用,加快推进吉首南110千伏线路改接工程、小溪桥35千伏线路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强电力运维保障,建设智慧高效电力调度系统,推进吉首市国网湘西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及综合配套项目建设,加强电力运维保障,建设智慧高效电力调度系统。加快利用上游西气东输天然气长输管道,着力推广长输管道天然气使用覆盖面,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覆盖面和效率。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快吉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产增效,减少建筑能源消耗总量。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着力推进吉首丹青风电场、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站、吉首经开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前开展矮寨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形成以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水能等为主的清洁、安全、高效能源供应和调峰储能体系。(市发改局牵头,吉首经开区、市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吉首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十四五”时期人才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武陵人才行动计划”“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将政策覆盖面向基层一线倾斜、向产业发展前沿延伸。深化人才激励新机制,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抓好“揭榜挂帅”等重点人才项目的新探索,建好一批州级及以上专家工作室,鼓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更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围绕各类人才在职称评定、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住房安置、项目孵化、金融支持等关键事项提供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的精细化服务,全方位强化现代化新吉首建设的人才支撑。(市委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工作专班,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市长、政府办主任任召集人,市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吉首经开区、市德夯管理处、市委人才办、市政府金融办、市产业链办、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住保中心、市乡村振兴局、市税务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市林业局等,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附件2
吉首市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力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转化一批高价值科技创新成果,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全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5亿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净增4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技术合同交易成交额增长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积极争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积极申报州本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一批领先科技成果。
1.现代农业领域。积极开展鲟鱼流水健康养殖、高产白云贡米、湘西黄金茶新品种培育、湘西黄金茶新品种绿色高效生产以及高附加值农产品开发等技术攻关。力争培育具有推广价值的新品种1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工信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新型工业领域。聚焦酒业及生物科技、特色农产品、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商贸物流、建材与装配式建筑等9条产业链领域进行技术攻关。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开展机械及装备制造研发、工厂化水产养殖成套设备研发制造、耐腐耐磨搅拌器材质性能等技术攻关。加快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培育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强链补链延链,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市科工信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生命健康领域。重点攻关常见病、地方病土家药制剂等方面技术难题,同步提升智慧医疗技术水平,力争创新一批精深加工技术和精准诊疗技术。开展一批院内制剂、民族药制剂等健康产品研究,助推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人民群众生命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市卫健局、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创新成果转化攻坚行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行产业出题、科技答题、金融助力,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1.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颠覆性技术大赛,建立“四科”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省财政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全面兑现科技型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确保企业研发加计扣除及所得税减免应报尽报、政策应享尽享,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临规企业、潜力企业“小升规”,重点支持规上企业发明专利申报,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覆盖面,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家以上。(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强化企业全创新链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电子信息、酒业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面向产业和企业需求,动态梳理编制关键共性技术清单和科技成果转化清单,积极争取省制造业关键产品、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州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认真申报省“100个产品创新强基”和州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加快诞生一批、转化一批在湘西可应用可推广的重大科技成果。(市科工信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运用。聚焦大数据产业链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大智移云”、数据计算等信息技术,力争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实施“智赋万企”行动,持续推进工业企业“上云”行动。建设完善智能交通安全监管平台、智慧旅游和智慧医疗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数据采集,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应用。(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积极申报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市(市、区)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筹建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力争创建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速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市科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申请力度,积极协助企业获取纯信用贷款超1000万元。引导银行机构加大科技信贷投入,力争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科创企业上市融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积极争取天使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市政府金融办、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创新平台建设攻坚行动。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布局,积极创建科技平台,加速推动创新平台提质升级,创新科技平台运行模式。
按照国、省、州统一部署安排,聚焦全市七大产业链重点领域,依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牵头,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州级创新平台,切实提升产业原始创新动能。积极组建研发总部或研发中心。创新平台运行模式,力争实现“异地研发、吉首生产”“研发在外地、税收在吉首”。在申报中央预算内、亚投行贷款等项目资金时,适当布局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重大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取得质的突破。(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吉首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创新人才强基攻坚行动。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十四五”时期人才发展规划,优化提升“武陵人才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乡村育才聚才行动”,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1.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紧扣优势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人才需求,集聚一批院士、“三尖”人才等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科技人才,优先引进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新增就业创业毕业生不少于500人。支持园区、企业加大人才吸引和集聚,大量招聘职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加速发展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市教体局、市科协、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创新平台加快发展,争取更多的专家工作站(试验站)落户吉首,集聚和孵化创新人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高技能人才。积极配合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一体化产学研合作模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实施科技专家服务团、企业特派专家、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等制度,推动科技人才向乡村振兴流动,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市场、用户、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机制。为承担重大攻关任务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创新人才开辟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召集人,市科工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大数据中心、市科协、团市委等,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工信局,负责日常协调和工作调度。
(二)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构建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注入、企业主体投入的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渠道。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按照不低于全市上年度投入要求,统筹科技存量资金、增量资金,盘活土地资产资源等,确保投入增长保障到位。科技创新领域优惠政策兑现资金统筹列入市优惠政策兑现专项开支。
(三)深化科技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其他政策与科技政策的统筹协调,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深入推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附件:吉首市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任务分解表
吉首市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 |
现代农业领域 |
积极开展鲟鱼流水健康养殖、高产白云贡米、湘西黄金茶新品种培育、湘西黄金茶新品种绿色高效生产以及高附加值农产品开发等技术攻关。力争培育具有推广价值的新品种1个以上 |
市科工信局
市农业农村局 |
市科工信局
市林业局
市乡村振兴局 |
2 |
3 |
新型工业领域 |
聚焦酒业及生物科技、特色农产品、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商贸物流、建材与装配式建筑等9条产业链领域进行技术攻关,开展机械及装备制造研发、耐腐耐磨搅拌器材质性能等技术攻关。 |
市科工信局 |
市科工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局
市文旅广电局
市住建局
市商务局 |
4 |
生命健康领域 |
重点攻关常见病、地方病土家药制剂等方面技术难题,同步提升智慧医疗技术水平,力争创新一批精深加工技术和精准诊疗技术;开展一批院内制剂、民族药制剂等健康产品研究。 |
市卫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科工信局 |
5 |
创新成果转化攻坚行动 |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 |
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颠覆性技术大赛,建立“四科”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19家,高新技术企业净增4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覆盖面,全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5亿。 |
市科工信局 |
市发改局
市税务局 |
6 |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省财政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全面兑现科技型企业各项优惠政策。 |
市科工信局 |
市财政局 |
7 |
确保企业研发加计扣除及所得税减免应报尽报、政策应享尽享。 |
市税务局 |
市科工信局 |
8 |
加快临规企业、潜力企业“小升规”;完成新增四上企业目标任务。 |
市统计局 |
市发改局
市科工信局
市商务局 |
9 |
1、重点支持规上企业发明专利申报,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覆盖面,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科工信局 |
10 |
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家。
。 |
市科工信局 |
|
11 |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 |
组建电子信息、酒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编制关键共性技术清单和科技成果转化清单,积极争取省制造业关键产品、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 |
市科工信局 |
市卫健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旅广电局
市民政局 |
12 |
认真申报省“100个产品创新强基”、州级科技创新项目、州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 |
市科工信局 |
|
13 |
创新成果转化攻坚行动 |
强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运用 |
聚焦大数据产业链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大智移云”、数据计算等信息技术,力争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文旅广电局 |
积极争取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强化“四算一体”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发改局 |
14 |
实施“智赋万企”行动,持续推进工业企业“上云”行动,完成深度“上云”16家,“上平台”4家。持续推进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培育“两化融合”贯标企业3家以上 |
市科工信局 |
市大数据中心 |
15 |
建设完善智能交通安全监管平台、智慧旅游和智慧医疗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数据采集,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应用。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旅广电局
市卫健局 |
16 |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
积极申报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市(市、区)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力争技术合同交易成交额增长25%以上。 |
市科工信局 |
市人社局 |
17 |
筹建申报省级创新型县市,力争创建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速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
市科工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旅广电局 |
18 |
创新成果转化攻坚行动 |
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
力争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
市政府金融办
|
市科工信局 |
19 |
加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申请力度,积极协助企业获取纯信用贷款超1000万元。 |
市科工信局 |
市政府金融办 |
20 |
推动科创企业上市融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政府金融办 |
21 |
积极争取天使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
市政府金融办 |
市科工信局
市财政局 |
22 |
创新平台建设攻坚行动
|
组织申报省级、州级创新平台 |
聚焦全市9大产业链重点领域,依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牵头,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州级创新平台,力争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以上,切实提升企业原始创新动能。积极组建研发总部或研发中心。在申报中央预算内、亚投行贷款等项目资金时,适当布局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重大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取得质的突破。 |
市科工信局 |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卫健局
吉首经开区管委会 |
23 |
创新平台运行模式 |
力争实现“异地研发、吉首生产”“研发在外地、税收在吉首”。 |
市科工信局 |
市财政局 |
24 |
创新人才强基攻坚行动 |
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
集聚一批院士、“三尖”人才等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科技人才,优先引进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社局
市科工信局
市科协
团市委 |
25 |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新增就业创业毕业生不少于500人。 |
市人社局 |
市教体局 |
26 |
发展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
支持创新平台建加快发展,争取更多的专家工作站(试验站)落户吉首,集聚和孵化创新人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高技能人才。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社局
市科工信局 |
27 |
积极配合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一体化产学研合作模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社局
市科工信局 |
28 |
深入实施科技专家服务团、企业特派专家、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等制度,推动科技人才向乡村振兴流动,服务农业农村发展。 |
市委组织部 |
市科工信局
市人社局 |
29 |
创新人才强基攻坚行动 |
完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
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市场、用户、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机制。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社局
市科工信局 |
30 |
为承担重大攻关任务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创新人才开辟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社局
市科工信局 |
31 |
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 |
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 |
市委组织部 |
市财政局
市科工信局 |
32 |
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
市人社局 |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
附件3
吉首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湘西州优化营商环境“五大提升行动”,实现我市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人文环境全面优化,让“身在吉首好办事,落在吉首最温馨”成为常态,力争我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工作任务
实施办事效率提升行动,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1.加快“湘易办”推广应用。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为枢纽,打造全市移动政务服务体系,持续做好迭代、运营和推广工作。全力打造好“湘易办”旗舰店,市直部门政务服务及高频应用要按规范全量接入,打通用户体系,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深化电子证照场景应用,确保服务事项“走得通”“办得好”,力争2023年底“湘易办”上线服务事项达到省、州规定数量。升级扩容“湘易办”政务版,持续优化办文办会办事和即时通讯等基础功能,按照州要求,加强已建非涉密办公系统和高频办公应用规范接入,推动“湘易办”政务版广泛应用,尽早实现机关内部运行“一件事一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与省、州同步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打造“一网通办”,持续加快推进《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部署的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26个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落地,2023年底前实现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10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政务APP联盟深化“跨省通办”。推行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优化政务服务旗舰店“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服务功能。积极配合省与外省市联系对接,推进“湘易办”技术参数与外省政务APP技术参数相适配,探索打造政务APP联盟,实现一键登录、无感漫游。全面梳理高频事项上线APP联盟,切实让企业群众在APP联盟中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推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省“工改3.0版”,深化全覆盖创新、全流程优化、全平台赋能、全要素管控,让企业群众满意度更高。用好用活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帮办代办、告知承诺等工改政策工具箱,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及产业园区项目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重点推行园区建设项目“四即”极简审批改革,全面实施“拿地即开工”改革。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推动联合验收“一口受理”。持续加强施工图BIM审查。(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推进放权赋能。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原则,进一步实施精准定向、协同联动的放权赋能,加大向园区放权力度。加强对行政审批等事项下放承接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研究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吉首经开区、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按照省州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工作要求,开展数据归集、资源编目、数据源头治理、共享对接工作,加强核心政务数据归集共享。整合汇集身份证、营业执照、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库,逐步实现“一照通办”“一证通办”,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推行“无证明”审批,实行“极简审批”。(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切实提升“零收费+帮代办”服务。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帮代办”队伍建设,为各类办事人员提供免费的咨询、指导和“帮代办”等贴心服务。做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通过集中受理、一事一议、专人跟进,专门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疑难事项,让企业群众办事不空跑、不多跑。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官”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等担任“政务服务体验官”,全流程体验政务服务并提出改进优化意见建议。继续实施领导窗口坐班制度,“零距离”“面对面”为群众、企业打通难点、堵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壁垒破除提升行动,打造一流市场开放环境
1.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积极培育骨干外贸企业,建立完善“走出去”服务体系,为外派劳务企业和境外务工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积极组织参加“港洽周”“湘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招商活动,进一步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竣工投产率。加大湘商回归工作力度。(市商务局及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便利化。强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应用,继续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实体印章,按省级统一部署继续推动免费电子印章、税务Ukey随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继续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推进企业注销全程网办,优化简易注销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力度。精准制定促进个转企、发展优惠政策,建立引导转企培育库,培育对象转型升级。加大梯队培育力度,鼓励引导达到入规条件的企业升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发展。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促进无照经营户入统。(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进一步精简流程环节、材料,全面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水电气过户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查询服务,通过不动产坐落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示意图等信息。推进公安、市场监管、机构编制、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法院、民政、银保监、公证机构等部门业务数据信息协同,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常态化。(市自然资源局及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进一步简化涉税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报送,非接触式办税比例达到90%以上。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进一步优化纳税流程,除特殊、复杂事项外,全面实现申报、发票、退税等全部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支持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无纸化”“免填单”,自动获取信息,不再要求纳税人填报资料。(市税务局及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配合州里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税单无纸化、关税保证保险等改革事项,全面推广使用“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等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改革,扩大进出口退税覆盖面,压减进出口边境和单证合规时间。积极推行关市合作新模式,强化海关“服务站”阵地建设,主动做好海关各项优惠政策宣讲。深化口岸跨区域通关协作,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率、降低合规成本、改善通关服务,提升通关便利化整体水平。(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融资便利度。引导银行机构用好用足支农支小、科技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涉农、小微等薄弱领域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信贷投放。进一步优化信贷办理流程,将企业贷款流程整合为贷款申请、尽职调查、贷款审批三个环节,压缩政府性融资担保、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办理时限,做到应延尽延。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服务力度,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降低不动产抵押打折比例,创新权利、动产抵质押反担保措施。推进“见贷即保”业务,缩短融资担保贷款审批时限。引导和推动更多基金投资机构投资吉首企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市政府金融办、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健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预留4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鼓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可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30%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市财政局及有政府采购业务的市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按照州里要求,全面推进各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化率95%以上。推进数字证书(CA)兼容互认,推行招标文件公开,提升招标采购透明度。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应评尽评,探索跨省异地评标。有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市发改局及有招投标业务的市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赋码保护、赋能发展、赋网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三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促进平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之间数据共享。双随机监管事项100%覆盖,检查结果100%公示。(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各监管领域制定发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不实施行政强制。(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执法规范提升行动,打造一流法治保障环境
1.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大力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提高办案效率。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不能”案件及时转入破产程序,通过破产途径合法有序退出市场,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落实联席会议机制出台的各项具体制度,力争将破产案件审结时间缩短为1年。(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加强《合同法》宣传,推进政府部门依法执行合同。推广供律师使用的网上平台,提供立案流程指引、网上立案、诉讼费计算、诉讼费用缴纳、文书样式查询等服务。持续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一审民商案件实行简案速裁。全力缩短办案周期,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95%。(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协调机制,加大全县非诉纠纷调解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及质押融资工作,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确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较上年度增长10%。(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坚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化纠纷化解一站式建设,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强化法治化保障。加强《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和其他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配合省、州建立健全商事主体参与立法机制,实现商事主体在立法制定前的征求意见到制定后的调研和评估全过程参与。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和争议化解力度,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确保执行权依法高效运行。(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优化营商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诚信建设提升行动,打造一流信用建设环境
1.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督导相关单位及时履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监管,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和企业内部绩效考核,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动态清零。(市发改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开展“信用监管”。运用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对照上一年度执法检查情况,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监测研判结果等确定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监管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查处力度。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等领域价格衔接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驾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违规收费问题。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整治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着力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市场主体反映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逐利执法等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
1.提升市政公用服务便利度。编制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负面清单,清单以外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全程优化”,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交管等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开展城市供水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和城镇燃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取消供水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市政公用服务政企信息共享,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做到项目内市政公用管线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三同时”。(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乾州供电支公司、市城市供水总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水电气报装便利度。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窗口,方便群众办理报装手续。城区企业建设项目首次用水报装实行零资料、零跑腿、零审批、零费用“四零”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用气报装环节,保护持证安装企业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巩固提升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加强政企协同,健全电网规划、路由协调、行政审批等保障机制,深化线上办电应用,推动线上获取农村房屋产权信息,持续深化居民“刷脸办”、企业“一证办”向乡村地区延伸。(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科工信局、国网乾州供电支公司、市城市供水总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包容普惠创新活力。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全面优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设施,提高文旅消费券发放力度和广度。规范教育收费和校外培训行为,加大对乱办班、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基层卫生健康投入,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实现90%以上社区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点。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力争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天数比例达96%,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构建生态保护建设区、生态修复示范区、绿色产业发展区和多条生态廊道的“三区多廊”生态安全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公铁空”大通道,抓好干线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配合推进多式联运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完善农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市科工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行园区营商环境攻坚行动。重点围绕推进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满意度提升、诚信园区建设三项内容,突出打好园区营商环境攻坚仗,全面完成吉首经开区金库设立工作,优化企业奖补办理流程及惠企资金兑现。吉首经开区要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确保专人专抓,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园区营商环境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市园区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加快各项优惠政策实时归集、精准推送、线上办理,加快实现惠企资金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探索解决城区和小区停车难、停车贵问题。探索建立化解小区物业和业主矛盾纠纷长效机制。重点抓好驾照办证、不动产办证等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统筹各市直部门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惠企政策宣传“微课题”,定期检查调度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市优化营商办、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畅通涉企咨询投诉渠道。设立12345热线“政企通”专席和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集中受理、分办企业相关诉求,畅通涉企咨询投诉渠道。实行涉企投诉举报台账制、转交办制、销号制管理,健全企业合理诉求解决机制,强化部门和层级联动,完善政府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用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商联、市优化营商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抓好市场主体满意度测评。发挥营商环境监测员、监测点作用,健全定期走访、会议座谈、跨区域交流观摩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获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场主体建议,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组织营商环境监测员对部门开展营商环境民主测评。(市优化营商办、市工商联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专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市委统战部部长为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商联、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吉首经开区、市大数据中心等所有任务责任部门,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优化营商办,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附件4
吉首市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化解债务风险,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组织各部门筹集资金化解债务,积极争取债券额度,按时完成政府债券发行任务,按照“六个一批”措施缓释到期债务风险,推进平台公司“关停并转”。化解金融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聚焦金融领域突出乱象,确保全市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点得到有序处置,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化解地产风险,做好风险项目的信息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化解疫情风险,认真落实“乙类乙管”,突出“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减少疫情影响。化解极端天气引发的风险,“立足防、超前治、科学救”,将极端天气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确保生产生活有序、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市财政局牵头)
1.严格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落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湘西州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市级审核及评估论证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风险防控,执行高风险地区上级财政开工核准制。深化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监督,坚持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债务管理工作考核,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纳入市委巡察、绩效考核、真抓实干、审计等的重点范围。(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组织各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优先保障付息。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严禁虚假化债和数字化债。落实化债部门责任制。推进政府隐性债务“清零”工作。(市财政局、相关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常态化监测预警债务风险。健全常态化债务监测机制,按月做好债务单位数据采集,及时开展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发挥政信资源引导作用,协调金融机构运用“六个一批”措施缓释到期债务风险。持续做好债务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政府债券管理。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对我市政府债券限额分配支持。围绕债券支持领域、突出项目公益性和收益性,聚焦发展短板、重点方向、重大项目,组织优质储备债券项目。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探索实施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风险。加强债券资金绩效评估。(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平台公司综合治理。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规范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政府信用挂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平台子孙公司清理重组工作,同步加强全市国有平台公司摸底清理和整合监管,促进国有平台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1.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加大对地方法人机构的金融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确保全市不出现高风险机构。(市政府金融办、辖区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和督导责任,做好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确保分类评级中不出现C类以下机构。(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全力推进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做好“盛大金禧”等重大案件侦办查处、追赃挽损、信息核实、资产处置、信访维稳、舆情管控等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稳控责任,网信、公安、金融、信访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做好舆情、信访、极端事件排查监测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赴省进京、群体性聚集和极端事件的底线。(市“盛大金禧”案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非法集资整治专项行动。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湖南省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严格落实防处责任、完善机制,开展好行政执法、行政处置。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并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非法集资风险发现率、风险分类处置有效率,确保非法集资陈案审判率、结案率达省定标准。完善行刑衔接和依法打击机制,常态化开展防非处非宣传、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工作,严厉打击“一非三贷”“三贷三霸”等非法活动,从重打击以“养老”为幌子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市场主体和个人。(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完善非法金融监测预警机制。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做好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抓好全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市级层面的管理和应用。推动行业主(监)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管,抓好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加强涉嫌非法金融的互联网信息、互联网应用及广告信息的监测。督促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落实防范非法集资义务,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有效提升监测预警质效。(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风险监测,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市政府金融办、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吉首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监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对私募基金等风险监测防范,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8.持续推进交易场所和互联网金融风险清理整治。加强对“伪金交所”、产权交易所的风险排查和处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要求,加强市场准入管理、行为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处置协调机制。打好网络借贷风险整治收官战,确保P2P风险不在我市死灰复燃。(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市住建局牵头)
1.狠抓项目提速保质。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流程、快捷办理项目竣工交付。按周调度未全面复工项目,严防“表演式”复工。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实行项目专班负责制,强化过程监管和验收管理。对专项借款项目实行“一楼一策一专班”机制,细化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市级领导包案牵头,建立“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个专班、一抓到底”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全面复工复产,确保按时按质交楼,不断提振市场信心,实现良性循环。(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住保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银行配套融资。加强政银企对接,稳定对房地产、建筑业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新增配套融资支持,对于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可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的项目,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新增配套融资支持,弥补资金不足,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合理展期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存量融资。国有商业银行按照房地产融资任务安排,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问题和强制停贷问题。(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做好支持政策落地。建立房地产支持政策落地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财税〔2022〕41号文件要求,加速落地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规定,把握查封、扣押、冻结尺度,避免司法行为与“保交楼”政策冲突,不得对利用专项借款项目新建部分进行查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预售资金受托管理义务。严格落实保交楼专项借款还款责任,提高资金循环使用率。积极引导商业银行释放对房地产企业个人按揭贷款的全部保证金,帮助企业纾困。(市税务局、市法院、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办证手续流程。对房地产项目及“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通过容缺承诺办证等方式,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营造良好稳定环境。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四方见面沟通”机制,防止出现赴省进京集访群访事件。全面完成第二批专项借款项目原有预售资金专项审计工作,对存在违规套取预售资金的,启动资金追缴。依法查处涉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规预售、虚假宣传、挪用抽逃资金、搭伙倒账、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问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保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防范化解疫情风险(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1.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进一步优化接种服务,科学评估接种禁忌,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覆盖率。(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药品和检测试剂需求。做好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的准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药品试剂和防疫物资生产、存储、运输、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守好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底线。(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重点做好住院、重症床位准备,配足配齐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ECMO等重症救治设备,改善氧气供应条件。二级医院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及医护力量配备。(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人群检测策略。对医疗机构收治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就诊患者及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有症状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疫情期间对脆弱人群集中场所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依托各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点,保证居民“愿检尽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分级分类救治患者。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做好分级诊疗,完善医疗救治资源区域协同机制,在医疗力量出现较大缺口、医疗服务体系受到较大冲击时,及时向州级汇报,争取支持。(市卫健局负责)
6.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摸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市卫健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重点机构感染防控。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军休所等人群集中场所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疫情严重时经评估可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日常消毒和通风。做好学校、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重点机构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健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配足相关治疗药物和辅助治疗设备。建立健全市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和转诊机制,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诊便捷渠道。适当控制农村集市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疫情监测研判。依托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开展病例报告监测、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及发热门诊(诊室)监测。依托州人民医院、州民族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及州、市疾控中心开展门急诊患者监测、住院患者监测和病毒变异监测。统筹开展辖区流感病例暴发疫情监测、重点机构监测、学生症状监测及新冠病毒污水监测。(市卫健局、市教体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广泛宣传“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鼓励做好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教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信息和死亡信息报告。宣传部门要充分宣传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对于应对疫情的关键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防范化解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1.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修订完善预案方案。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本行业内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调查、登记、风险评估,采取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按规定及时公布。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灾害事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方案。(市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评估及预警系统。加强极端天气会商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应对建议。健全发布体系,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到一线岗位和受威胁人群。(市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保障交通通信通畅。做好极端天气交通保畅准备工作,强化交通疏导和管制,尽最大可能保障交通通畅。保障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断网、断电、断路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重要通信机房、基站用电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加强电力运行调度,提前预判供电缺口,及时启动负荷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确保不发生规模化停电限电。做好天然气储备,全力保障极端天气下居民用气需求。(市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保障饮用水安全。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保障极端天气下农村饮水和城市供水安全。(市住建局、市水利局负责)
6.做好农业抗灾减损。加强极端天气下农作物的技术服务,及时做好受灾情影响蔬菜的改种补种工作。加强农业生产防雪抗冻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加强畜牧水产养殖业越冬管理,保证保湿防冻设施安全有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7.防范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做好极端天气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干旱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安全生产等重大风险灾害防范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防范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市减灾委、市防指、市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保障。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物资储备库建设。支持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完善救援补偿、保险保障、奖惩激励、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防汛救援演练、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演练以及灾害事故救援桌面推演等活动,利用国际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等节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加强医疗保障能力,提前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准备。(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做好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建立分级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完善部门间、军地间协调联动机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开展应急处置。用好各部门应急资源管理和应急救援救助平台,千方百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市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专班第一召集人,政府办副主任为召集人,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吉首经开区、市发改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法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市住保中心、市气象局、市防指、市森防指、市消防救援大队、乡镇街道等。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附件5
吉首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三坚决三确保”:即坚决杜绝较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致较大人员伤亡,确保全市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可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安全监管
1.开展隐患清零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潜在风险隐患排查和平时执法检查、巡查督查发现出来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确保100%限期整改到位。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管和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市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监管执法。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执法+专家”,分级分类精准执法,重点领域、高危企业监管执法覆盖率100%。健全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治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导致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主管单位报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活动,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月报告和不定期通报公示制度,切实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的痼疾。抓好州对市重点执法部门“每季一排名一通报”的各项落实工作,争先创优,对在全州执法排名通报中靠后的市直部门严格实行“四子”严厉措施,严肃问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政府“打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辖区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定期做好“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专项整治
1.建筑领域专项整治(含自建房)。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机械、长大隧道桥梁等,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整改率100%。(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持续巩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和“空心房断电行动”,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九小场所”、农村大屋场、农村团寨等低设防区域,突出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隐患专项治理。亡人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率100%。(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中央、省、州预算内补助资金,按照我市燃气管道三年改造计划,2023年底前更新改造燃气管道庭院管道3公里,燃气立管9.5公里,户内设施2600户。(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燃气办、市发改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三类人员”培训率不少于60%,危险化学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资质达标率100%。(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批发企业“六严禁”落实率100%,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关闭取缔率100%。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对历史关闭矿硐全面封堵到位,严防生态保护红线内退出及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市直部门及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7.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围绕未完成交(竣)工验收提前投入使用、长期缺失管养等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排查。加强“两客一危”以及农村客运车辆智能监控、不停车治超以及水上视频监控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治安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低速电动车、变型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校车动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三轮车、农用车、面包车非法营运、非法载人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抓实农机安全基础工作,规范农机监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知识宣传“五进”工作,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发生。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启动金属冶炼、铝加工和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100%“清零”。推进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建设。全面启动工贸监管信息化应用,四季度前10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使用系统。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所有入园新建企业100%做到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工贸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新调整人员培训率100%。(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9.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日常环境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系统并实现100%全覆盖,开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抓好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及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组织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人员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试点建设,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抓好其他工作落实。(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突出气瓶、大型游乐设施、观光电梯、客运索道、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点设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检验检测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充装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工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能源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加强电源接入电网、电网之间互联等行为的安全监管。强化能源行政执法工作,落实《电力法》《油气管网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严肃查处违法供用电等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开展电力和油气管网设施保护专项整治,杜绝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的油气管道损坏事故。加大信用信息在能源领域监管的运用,将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惩戒。(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国网湘西乾州供电支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文化体育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盯自建房、游乐设施、景区、文保单位等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围绕旅游景区、旅行社、KTV、网吧等重点文旅场所,开展环境大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制定文物安全全覆盖巡查方案,配合做好领导联系重点文保单位巡察制度,守牢文物安全。严查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文化娱乐、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旅行社旅游租车管理,对旅行社旅游包车合同开展专项清查达到100%。加强对高风险旅游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严防踩踏、高坠、翻车等事故发生。(市文旅广电局、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开足开齐安全教育课程,推行“1530”安全专项教育模式,广泛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宣传。开展防溺水专项整治,按暑期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和省、州、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防溺水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校园校舍建筑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除校园D级危房。常态化开展校园消防、防欺凌、防性侵、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确保学生安全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涉学生群死群伤事故。(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自然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及地灾方面:防汛抗旱“两手抓”,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遇设计标准内洪水时,不垮一库一坝,保证重要城镇和交通干线安全;确保遇超标准洪水时,保证城市、中型水库和重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暴雨山洪和次生灾害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确保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遇严重干旱时,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加强地灾知识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加快地灾治理项目、地灾搬迁项目实施,稳步推进地灾隐患消除,确保暴雨山洪和次生灾害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国网湘西乾州供电支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森林防灭火方面:全市完成改造和新建防火阻隔带35公里,修建消防水池5个,购买无人机2台,巡护车1辆。加强民兵预备役和消防救援队伍扑救森林火灾能力建设,加强重点林区和与重点林区相连接的村级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建设。积极与省、州衔接,争取在森林航空消防灭火方面得到上级支持。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森林火灾数量同比去年减少30%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其他行业领域。铁路、水利、商务、电力、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明确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指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依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强化源头管控。从源头上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许可和开工。承接区域产业转移的园区,要根据规划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严禁淘汰落后产能落户和进园入区,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实事求是组织评估,不得把责任层层推卸给不具备专业能力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强化外包队伍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市发改局、吉首经开区、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企业100%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强化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管控。持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管理的作用,帮助企业提高双重预防能力,强化安全风险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科技兴安。推进矿山安全风险监测“一张网”等信息化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和多层大体量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推广运用粉尘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广试点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森林火灾防控、消防救援、“两客一危”等方面推广现代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争先创优,做好迎接乡镇安全发展示范创建“回头看”各项准备,对年度考核被“黄牌警告”“一票否决”乡镇及时摘牌公示。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立足实战强化装备保障,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乡镇(街道)以及园区、景区等应当依法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工作保障。探索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站和消防所一体化建设,推进基层应急预案规范化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筑牢人民防线。加强安全宣传“五进”,制作安全生产警示片并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通过“12350”“12345”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党委政府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层层制定领导干部年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述职考核、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内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紧盯事故多发、安全风险较高、监管力量薄弱环节、高危领域,适时开展“回头看”。严格执行“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等相关工作机制。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梳理明晰仓储商贸、民宿、农家乐、医养机构等新事物、新业态安全监管,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摒弃“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的思想,着力消除监管盲区。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抓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落实。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强力推进企业加快“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确保企业安全风险全程可控。严格安全源头管理,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四)强化从业人员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教育培训率达100%,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知晓各种安全生产举报方式和途径。
(五)严肃追责问责。综合运用督查检查等举措,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甚至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问责。跟踪做好省、州黄牌警告单位各项工作落实。
(六)成立工作专班。成立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专班第一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副主任为召集人,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各乡镇街道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等。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附件6
吉首市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省定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省定重点监测民生项目”“州定15件民生实事”,努力做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工作任务
(一)2023年省定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1.启动建设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2.“湘易办”超级服务端用户有突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
3.促进高质量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4.开展妇幼健康守护行动。(牵头单位:市卫健局、市妇联)
5.推行异地就医结算与基层医保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6.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7.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8.开展残疾人关爱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
9.加快完成城镇老旧小区101个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住保中心、国网湘西供电公司)
10.加强农村“三路”和“两网”及灌溉饮水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国网湘西供电公司、市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二)2023年省定重点监测民生项目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2.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3.提高医疗机构重症救治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4.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备注:2023年省定十大民生实事和四大重点监测民生项目具体任务指标,目前州直有关部门尚未正式分解下发,待州下发后,再行下发市相关单位具体任务指标。)
(三)2023年州定民生实事项目
1.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教育领域关键问题,开展教育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基础教育办学质量、高考本科录取率;完成2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2.新增天然气用户。新增天然气用户3200户。(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加强小区治理。实现新建交付使用楼盘物业管理全覆盖,新建交付使用楼盘物业100%承接查验;市住保中心、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100%使用州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平台、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完成全市老城区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物业矛盾纠纷联合协调机制;开展2次高层居民住宅小区住改商无照经营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4.新建村组停车场。新建村组停车场25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养中心)
5.实施交通惠民项目。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8公里;完成路域环境整治3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农村适龄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牵头单位:市妇联、市卫健局)
7.优生优育。新生儿实施疾病筛查,筛查率达95%。(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8.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托养210人(集中托养20人,居家托养190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9.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总投资100万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0.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改造和新建防火阻隔带35公里,修建消防水池5个,购买无人机2台、巡护车1辆;加强农村大团寨消防设施建设,修建4个50户以上大团寨消防水池、管网及电气线路改造。(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11.城镇新增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670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2.城乡环境整治。完成建设美丽湘西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美丽办)完成户外通信管线整治25公里。(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13.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全市建成公共直流充电桩62个+交流充电桩1697个。(牵头单位:吉首畅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市场。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清理;明确行政处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中介服务报备制;实行服务要素公开承诺;推行中介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完善中介服务审查机制;出台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成立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优化营商办、市市场监管局、)
15.建成营运村居综合照料中心。建成营运3个村居综合照料中心(含养老服务、0-16岁未成年人照护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三个指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教体局、市残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专班,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第一召集人,政府办主任任召集人,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科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妇联、市残联、市美丽办、市大数据中心、市公路建养中心、市优化营商办、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湘西供电公司等,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人社局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做好全市实事项目指标分解、调度督导、过程监管、评估认定等工作。市直牵头单位建立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按照分解下达的指标任务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三)规范调度评估。加强工作督导,对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如实填报项目进展、资金投入等情况,依法对数据进行评估认定。牵头单位完成指标任务的数据由市统计局评估认定;相关责任单位工作情况由牵头责任单位评估认定。所有评估认定的数据最后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核验。
(四)精准高效实施。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务实推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简化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审批手续,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严格质量监管和安全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加强过程监控,把好原材料、施工标准等关口,打造精品工程。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牵头单位在抓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要大力借助党报党刊、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经验和成果,扩大重点民生实事的影响,引导群众关心实事、支持实事,让群众参与到实事项目建设、质量监督、验收评价、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实现群众共商共建共享。适时开展民意调查,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吉首市2023年州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吉首市2023年州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民生实事 |
年 度 任 务 |
牵头单位 |
备注 |
1 |
教育事业发展 |
开展教育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基础教育办学质量、高考本科录取率。 |
市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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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 |
2 |
新增天然气用户 |
3200户 |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3 |
小区治理 |
实现新建交付使用楼盘物业管理全覆盖,新建交付使用楼盘物业100%承接查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100%使用州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平台、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完成全市老城区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物业矛盾纠纷联合协调机制;开展2次高层居民住宅小区住改商无照经营专项治理。 |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市住保中心
市市场监管局 |
|
4 |
新建村组停车场 |
25个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建养中心 |
|
5 |
交通惠民项目 |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8公里 |
市交通运输局 |
|
路域环境整治30公里 |
6 |
农村适龄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
4000人 |
市妇联
市卫健局 |
|
7 |
优生优育 |
新生儿疾病筛查(95%) |
市卫健局 |
|
序号 |
民生实事 |
年 度 任 务 |
牵头单位 |
备注 |
8 |
残疾人托养服务 |
210人(集中托养20人/居家托养190人) |
市残联 |
|
9 |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
100万元 |
市水利局 |
|
10 |
消防能力建设 |
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改造和新建防火阻隔带35公里;消防水池5个,无人机2台,巡护车1辆。 |
市应急管理局
市林业局 |
|
农村大团寨消防设施建设:4个大团寨水池、管网及电气线路改造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11 |
城镇新增就业 |
2670人 |
市人社局 |
|
12 |
城乡环境整治 |
完成2023年湘西州建设美丽湘西工作考核任务 |
市美丽办 |
|
通信管线整治25公里 |
市科工信局 |
13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
建成公共直流充电桩62个+交流充电桩1697个 |
吉首畅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14 |
规范中介服务市场 |
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清理;明确行政处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中介服务报备制;实行服务要素公开承诺;推行中介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完善中介服务审查机制;出台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成立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优化营商办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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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村居综合照料中心 |
建成营运村居综合照料中心3个(含养老服务、0-16岁未成年人照护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 |
市民政局
市卫健局
市教体局
市残联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