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音频解读:《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7 字体大小:

现就《中共吉首市委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吉发〔2024〕1号)文件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和1号文件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大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策创新及依据

该文件根据中发〔2024〕1号、湘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明确了2024年吉首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内容、目标任务、具体举措。通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通过强化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加大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等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通过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加大品牌创建营销、加强农业科技支撑等做大做优乡村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通过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提质农村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措施,提升乡村建设水平。通过坚持党建引领、繁荣乡村文化、建设数字乡村和平安乡村,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深化农村改革、强化要素保障等措施,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该件由市委乡村振兴办起草,先后征求分管市级领导、相关市直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局、市搬迁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供销联社、市驻村办、市商务局、市残联、市科工信局、市妇联、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农经站、市美丽办、市“两违”办、市茶叶办、市林业局、市农机事务中心)等意见建议。

四、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4日,该件经2024年第8次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审议;3月25日进入市委办公室文件审核程序,3月27日由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周立志签发。

五、主要内容

此件共五个方面内容: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1.扛牢粮食安全责任。

2.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强化动态监测帮扶。

5.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

6.加大易地搬迁后续帮扶。

(三)做大做优乡村特色产业

7.发展现代农业产业。

8.加大品牌创建营销。

9.加强农业科技支撑。

10.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1.强化乡村规划引领。

12.提质农村基础设施。

13.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14.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15.坚持党建引领。

16.繁荣乡村文化。

17.建设数字乡村。

18.建设平安乡村。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19.健全体制机制。

20.深化农村改革。

21.强化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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