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吉首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召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
地点:吉首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乾城大道乾元小学旁)。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50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基层执法单位代表,专家学者代表。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建议;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专家学者应当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和听证单位邀请的方式产生。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数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的,由吉首市人民政府邀请。
(四)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
被选取的人员或者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中选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短信的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jsslfzb@163.com
电话:17775931860(短信报名)
地址:吉首市司法局307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简要理由,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另行公告。
(二)对《条例》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附件: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吉首市司法局 吉首市城管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