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吉首市城镇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
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吉首市城镇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德夯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吉首市城镇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已经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并以《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公布实施吉首市城镇标定地价评估成果的函》《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公布实施吉首市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函》同意公布实施。经研究,现将吉首市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的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1.吉首市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评估成果一览表
2.吉首市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一览表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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