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吉首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字体大小:

吉首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吉首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大道西侧乾元小学旁;电话:0743-8729025;电子邮箱sfj872902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首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突出机制建设,网站管理、便民服务、和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我局主动公开了我局领导分工和单位职责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指定了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过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查,签批“三审制”台账才予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无独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渠道进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种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深度不够,对相关信息公开精神领会不够深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仍有一定差距,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途径仍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今后改进方向:一是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做好投诉咨询、公开意见箱的回复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答复工作。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感,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30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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