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仁和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北150米;电话:0743-8222087;电子邮箱:jsshbj8222087@163.com)。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市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以实际行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围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地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信息获得感。规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按发布空气质量、数据信息。定时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促进整改提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控,公布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7家,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责任。加大声环境、辐射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数据公开,及时发布相关监测信息。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部门文件类信息44,发布环境质量简报12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24件,行政处罚公示32件。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根据吉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工作专兼职管理人员2名,负责信息上传、网络信息安全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对外发布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持续优化服务功能,加强政务网站栏目建设,及时充实栏目信息。增强媒体融合效应,不断创新网络宣传方式,利用局微博、微信、中国环境报等多种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效应,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效率。2023年,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活动日,宣传《环境保护法》湘西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在中国环境报》《新湖南》等国家、省、州、市级平台报道简讯30余篇,浏览量10万次,信息公开宣传效果显著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强化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局年度考核工作中。年初,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站、队,明确工作责任,压实工作任务。2023年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各项整改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件

行政强制

1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提升,整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不足。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强化政策解读功能,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能力,助力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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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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