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吉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吉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14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德夯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促进吉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吉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

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城一策”长效机制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履行政府主体责任,不断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合理确定商住比,适当调整商业配套费。土地出让前,根据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房地产项目商住比。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物流中心、工业品和农产品等专业市场商业25元/平方米,其他商业75元/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企业可以申请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供应供地程序和审批方式参照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要求办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信贷支持,下调贷款利率,降低抵质押率,合理满足房地产领域信贷需求;鼓励各商业银行争取总行支持,对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调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及时发放按揭贷款;鼓励提高住房公积贷款额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各银行金融机构不得随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盲目抽贷、断贷。(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四、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市财政实施购房补贴契税优惠,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业但不包括车位、车库、杂物间)并在1个月内缴清契税,按所缴契税的50%对购房人(含个人、企业及单位团体)予以补贴。由市税务局归集汇总缴纳的契税,市财政分两年补贴到购房人,每年补贴1/2。(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五、适当放宽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形象工程达到多层完成正负零、高层完成三层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商品房预售申请,可以予以核发。(责任单位:市住保中心)

六、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合理确定并申报销售价格,不得通过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得恶意竞争或倾销,擅自以低于备案价10%销售商品房(住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商品房、车位(车库)网签,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止网签备案。(责任单位:市住保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七、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为盘活我市存量房源,推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培育国有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吉首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吉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首批试点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企业部分运营费用从吉首市财政资金中予以专项资金保障,试点企业、房屋业主依法依规享受住房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吉首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承租人可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申领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实行房屋交易水、电、气过户“一站式”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保中心、市科工信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保居投公司)

八、实施人才购房补贴。为吸引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创业置业,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人员,在吉首市城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吉首市没有任何商品房交易记录)可享受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标准为2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标准为150元/㎡,全日制本科生购房补贴标准为100/㎡。符合条件的,同时享受市人才政策,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保中心)

九、放宽购房落户及就近入学条件。凡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的购房人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可申请办理户籍手续,其子女可享受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体局)

十、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住保中心)

十一、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引导鼓励现有已经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实行验收备案与交房办证并行。对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住保中心)

十二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不低于50%且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凭土地出让合同等其他土地证明材料容缺办理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面积中计容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企业依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批文,并在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和其他要件后,可办理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在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必须补齐相关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减少为4个工作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减少为2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十三、合理确定二手房评税价格。住宅类按当前系统评估价格下调20%,非住宅按当前系统评估价格下调25%。(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在办理不动产证前退房的,应当先行退还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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