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殡葬改革,不仅有利于节约土地和森林资源,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吉首市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规定(暂行)》的有效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让免除亲属坟墓的迁移成本加大迁移坟墓的奖补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殡葬的礼仪和习俗也在不断的变化,而我国广大地区以土葬最为普遍,中国人讲究“土者,人之所命者也!”但是大片的坟地占用肥沃的土地是巨大的浪费,因此,必须逐步改革,通过党员引导和政策支持,逐步使群众改革土葬,实行薄葬,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的殡葬礼俗,减少铺张浪费的靡靡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依靠而不是强制群众逐步革除一切以迷信的、铺张浪费的方式处理死者遗体和办理丧事的习俗。
吉首市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由于坟墓迁移多年来处于无序迁移的状况,因项目建设征地,有的坟墓数次迁移,造成重复支出征地成本(资金和人力),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破坏城市形象。有的土坟迁移后修成大墓、豪华墓,给二次迁移又增加征收成本和工作难度。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殡葬改革的需要,急需对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做出系统性规定。
首先,以奖代补,施惠于民。一是应免除亲属对已葬坟墓的迁移成本。二是应加大因土地征收需迁移坟墓的奖补力度,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坟墓迁移的实施奖补;对于自愿放弃遗骸墓的,应在原有奖补基础上增加相应奖补。
其次,严格监督,依法迁移。吉首市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殡葬改革,殡葬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工作的监管力度,殡葬执法部门对于逾期未迁移、自愿放弃的坟墓或者无人确认的无主坟墓要依法依规组织迁坟。严禁在城区禁葬区新建坟墓。
最后,加大宣传,正确引导。由于《吉首市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规定(暂行)》对集中安葬、生态节地安葬、统一墓穴建设标准、修订奖补措施有新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项目单位应结合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切实推进殡葬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群众组织动员等工作。
实行遗体火葬,改革土葬,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破除丧葬旧俗和封建迷信,实行葬法与葬礼的改革,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有利于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简化丧事,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坟墓迁移应为项目建设“让路”,吉首公民应为子孙后代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