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43-8566606,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燕子岩路18号。
姓名 |
吴国辉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3年3月 |
工作单位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里耶镇人民政府 |
住址 |
湖南省吉首市吉凤办事处木林坪社区武陵山大道 |
致残时间 |
2018年6月 |
致残地点 |
河北省涿州市百尺竿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机动总队第一支队 |
致残原因 |
2018年6月20日在河北省涿州市百尺竿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机动总队第一支队服役时,参加魔鬼周极限训练期间,在水中练习擒摔,不慎摔伤,造成左肩关节复发性脱位,左肩关节孟唇损伤。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玖级 |
残疾情况 |
吴国辉服役期间被武警北京市总队医院评定为因公玖级,根据湖南省荣军医院出具的“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评定其伤残等级玖级”的鉴定结论以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伤残评定工作相关规定,现对吴国辉评残情况予以公示。 |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