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市2023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10”、“1510”示范典型推荐名单的公示

关于吉首市2023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10”、“1510”示范典型推荐名单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3 字体大小:

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10”示范典型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州人社发〔2023〕25号)、《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州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州人社发〔2023〕26号文件)、《关于印发〈吉首市2023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10”“1510”申报评选推荐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2号)文件精神,经申报对象自主申请,相关部门联合初审,拟向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示范民营企业8家、示范合作社3家、个体工商示范户11家、示范乡镇(街道)4个、示范社区(村)5个,共计31名参评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共7天。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姓名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9日

受理部门: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吉首市社保大楼

受理电话:0743-2813507

附件:吉首市2023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10”、“1510”示范典型推荐名单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吉首市2023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10”、“1510”示范典型推荐名单(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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