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吉首市申报培训补贴公示(六)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文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湘人社规〔2022〕16号)、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加快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发〔2022〕31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现将吉首凯莱大饭店、吉首市苗阿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吉首市双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湘西自治州华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吉首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的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或举报(电话:0743-2813306)。
附件:
1. 吉首凯莱大饭店公示花名册
2. 吉首市苗阿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公示花名册
3. 吉首市双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公示花名册
4. 湘西自治州华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花名册
5. 吉首市就业服务中心公示花名册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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