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43-8566606,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燕子岩路18号。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日。
姓名 |
杨东旭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9年7月 |
工作单位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
住址 |
吉首市吉凤办事处木林坪社区长潭西路5号 |
致残时间 |
2019年12月、2020年7月、2020年8月 |
致残地点 |
湖北省军区 |
致残原因 |
1.2019年12月9日在湖北省军区军械仓库技术区跑道五公里训练时右侧半月板撕裂;2.2020年7月1日在湖北省军区警卫勤务队保管中队库区跑步训练时扭伤;3.2020年8月24日在湖北省军区警卫勤务队保管中队库区清理防洪沟时摔伤左膝。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捌级 |
残疾情况 |
杨东旭服役期间被中部战区总医院评定为因公玖级,根据湖南省荣军医院出具的“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评定其伤残等级捌级”的鉴定结论以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伤残评定工作相关规定,现对杨东旭评残情况予以公示。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