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公示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 报告时间: 2020 年 7 月
评价小组 组长:胡学清 成员:师明社、邵国林、杨友泉、张世柱、彭霞、 麻湘平、向上、贾泞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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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引言
1.1部门职责概述
1.2部门支出描述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
3.2过程
3.3产出
3.4效果
4.需要说明的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5.2存在绩效问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0〕56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20年7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1.引言
1.1部门职责概述
1.1.1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以下简称本单位)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机构地址位于吉首市乾州新区市政大楼A栋五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1006694154A,机构级别为正局级。单位负责人:胡学清。
(7)单位职能:(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与相关部门之间的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市委决策,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吉首、法治吉首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媒体网络、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依法办理等相关工作;(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市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市法学会;(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吉首市委政法委为市委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工作室(宣传教育室、司改办)、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反邪教协调室、政治安全室。编委核定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12人,工勤编1人,全额事业编5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离休0人,退休9人。
1.2部门支出描述
部门支出预算主要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共计7,512,009.7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9,557.20元、公共安全支出163,68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315.12元、住房保障支出170,091.00元、卫生健康支出270,366.38元、其他支出300,000.00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表:
项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239,557.20 | 4,384,392.53 | 1,855,164.67 |
行政运行 | 283,500.00 | 283,500.00 | |
行政运行 | 4,100,892.53 | 4,100,892.53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855,164.67 | 1,855,164.67 | |
公共安全支出 | 163,680.00 | 163,680.00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8,000.00 | 18,000.00 |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145,680.00 | 145,680.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8,315.12 | 368,315.12 |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9,886.74 | 9,886.74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17,246.00 | 117,246.00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41,182.38 | 241,182.38 | |
卫生健康支出 | 270,366.38 | 270,366.38 |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118,400.00 | 118,400.00 | |
行政单位医疗 | 151,966.38 | 151,966.38 | |
住房保障支出 | 170,091.00 | 170,091.00 | |
住房公积金 | 170,091.00 | 170,091.00 | |
其他支出 | 300,000.00 | 300,000.00 | |
其他支出 | 300,000.00 | 300,000.00 | |
合 计 | 7,512,009.70 | 5,356,845.03 | 2,155,164.67 |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2,945,797.73元(基本支出结转2,712,390.3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33,407.43元);2019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6,813,045.50元,其他收入45,438.00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7,512,009.7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2,857.2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76,432.4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3,560.00元,资本性支出29,16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92,271.53元(基本支出结转2,124,028.77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8,242.76元)。
2019年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
①扫黑除恶: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突出问题、抓实督导整改,中央督导反馈问题100%整改落实到位。重点行业监管部门认真梳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全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106场次,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得到进一步治理。2019年10月全省扫黑除恶电话问卷调查,我市群众知晓率为100%,满意度为89.87%,满意度高于全州0.7个百分点。
②政法工作专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来关心厚爱支持政法工作,2019年平安建设政策性工资奖励继续列入财政预算。“网格化管理进小区”推动有力,“一村一辅警”和城市快警成效斐然,校园安防“三个100%”全面完成,各级综治中心运行状态良好,特别是今年新增社会面治安防控探头200个,尤其是多部门支持联动,下大力气恢复了过来损坏难以恢复的治安防控电子探头354个,平安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稳固。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持续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106场次基础上,部署开展了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突出问题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铁路护路联防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校园安防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推进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达到100%;铁路护路联防完成21处安全隐患的电子护栏安装、违章建筑拆除、铁路封闭等工作。建立了平安稳定联勤指挥长效机制,“三级联动”抓维稳格局初步形成。2019年,下大力气推进积案化解,解决了一批过来让人头痛的遗留问题,通过强化情报信息、坚持联勤值守、排查矛盾隐患、加强人员稳控,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特护期安保维稳任务,出租车第三轮经营权出让平稳过渡,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护期间,实现了零进京、零非访。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群众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0〕56号)等文件的要求,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20年7月1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7月10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四)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六)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七)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属于综合性的评价,其涉及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项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才在没有与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可能结果并不完整。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
3.1.1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根据吉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定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人员编制共18名详细清单如下:
编制人数 | 实际在编人数 | 备注 | 结果 | |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 | 18 | 16 | 空编2人 | 未超编 |
合计 | 18 | 16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16÷18×100%=88.89%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人员编制共18名,实际在编人数16名,在人员编制控制上未有超编现象,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8.89%,因此综合来说,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在人员控制方面效果成效较好。根据在职人员控制率评价标准: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故本次在职人员控制率计满分。
3.1.2 “三公经费”变动率(8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282,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50,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282,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50,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00元。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282,000.00-282,000.00)÷282,000.00×100%=0.00%。
根据“三公经费”评价标准:“三公经费”变动率≤0,故本次“三公经费”变动率计满分。
综上可见,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在“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方面做得较好。
3.2过程
3.2.1 预算完成率(5分)
根据本单位2019年度决算报表、吉首市财政局吉财【2019】16号文件《关于下达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上年度结转预算结转 2,945,797.73元,本年度收入预算数4,107,892.00元,本年收入决算数6,858,483.50元。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在本年度的追加预算 2,750,591.50元,本年度结余 2,292,271.53元。
因此,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76.62%
根据预算完成率评价标准:100%计满分5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主要为本年年初结转结余较多及部分上级追加的预算资金到位较晚所致,导致部分资金来不及使用转到2020年初使用,故本次预算完成率扣一半分,即扣2.5分。
3.2.2 预算控制率(5分)
本年度预算追加资金共2,750,591.50元(剔除全市扫黑除恶工作追加资金1,877,019.76元及本单位调资、绩效、综治奖励追加393,480.00元后,实际预算追加资金为480,091.74元)。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480,091.74 ÷ 4,107,892.00
=11.69%
根据预算控制率评价标准:预算控制率=0-10%(含),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故本次预算控制率计4分。
3.2.3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2019年度,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故本次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计满分。
3.2.4 新建楼堂管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2019年度,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故本次新建楼堂管所投资概算控制率计满分。
3.2.5 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本年度核实的实际公用经费为1,850,427.77元。同时,各费用占比如下图所示:
类别 | 金额(元) | 占比 |
办公费 | 8,235.65 | 0.45% |
印刷费 | 67,246.00 | 3.64% |
手续费 | 188.00 | 0.01% |
邮电费 | 4,868.66 | 0.26% |
物业管理费 | 20,580.00 | 1.11% |
差旅费 | 46,853.00 | 2.54% |
租赁费 | 26,473.00 | 1.43% |
会议费 | 1,990.00 | 0.11% |
培训费 | 3,680.00 | 0.20% |
公务接待费 | 7,280.00 | 0.39% |
劳务费 | 42,416.00 | 2.30% |
委托业务费 | 9,000.00 | 0.49% |
工会经费 | 25,000.00 | 1.35% |
福利费 | 150,000.00 | 8.12%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9,310.00 | 2.67%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83,597.46 | 74.92% |
合计 | 1,846,717.77 | 100.00% |
2019年度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50,427.77元,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 1,880,000.00元,故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总额)×100%=98.43%。
根据公用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8分,每超出1%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公用经费控制率计满分。
3.2.6 “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2019年度核实的实际“三公经费”为56,59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310.00元,公务接待费7,28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2019年度预算控制数为282,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32,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
详细见下表: 单位:元
类别 | 实际数 | 预算数 | 节约数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9,310.00 | 50,000.00 | 690.00 |
公务接待费 | 7,280.00 | 232,000.00 | 224,720.00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56,590.00 | 282,000.00 | 225,410.00 |
从表中数据可见,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公务接待费未超过年度公共预算控制数;“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82,000.00元,本年实际“三公经费”为56,590.00元,未超出年度公共预算控制数。可见,在“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约”的作用下,“三公经费”已能做到可控、有余的成果。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56,590.00÷282,000.00=20.07%
根据“三公经费”控制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8分,每超出1%扣2分,扣完为止。故本次“三公经费”控制率计满分。
3.2.7 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经过查看账目以及凭证,本年度核实的政府采购金额为29,160.00元。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517,200.00元,执行率为5.64%(见下方计算),而且政府采购地点也符合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执行率评价标准:100%以下(含)计满分6分,每超出(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
=29,160.00÷517,200.00
=5.64%
故本次政府采购执行率扣6分。
3.2.8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制定了多项部门管理制度,包括: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会核算管理制度等。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局机关实行“收支统管、分类预算、预算从紧、按级审批、收支公开”的经费管理原则,加强了经费和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管理制度: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若干规定,进一步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结合单位实际,坚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加强资金管理,细化各项标准,抵制铺张浪费,制定了相关制度如下:节约用电用水;严格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管理;从严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加强公车管理和出差管理。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管理制度: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预算管理权限,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三级次,单位按照预算管理级次报领、核拨经费,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或上一级预算单位报告,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整理安排各项资金。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财会核算管理制度:规范了局领导职责、会计主管职责、会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出纳岗位责任制、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财务处理程序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等。
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使得部门运行有效、工作流程有序、廉洁清明。同时保障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
根据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标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且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故管理制度健全性计满分。
3.2.9 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2019年度预算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等相关规定,统一由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进行核算、制凭、编报。资金的拨付有相关负责人签名和领导的审批手续。支出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存在。
根据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价标准: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故资金使用合规性计满分。
3.2.10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决算及2019年预算信息已在网上公开。故本次预决算信息公开信计满分。
3.3产出及效果
3.3.1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
根据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市绩效办对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的考核结果为一等领导班子。故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计满分。
3.3.2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
2019年我单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农民工工资清欠,大力推进“两重”治安环境整治,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强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2019年,成功调处涉企矛盾纠纷49件,破8起“两重”刑事案件,刑事拘留8人,查处“两重”行政案件29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17个,支付农民工工资2607.43万元,涉及农民工1192人;市法院执行到位标的8284.98万元,执结率90.27%,全市执行工作从去年的全省第116名提升到第3名;市检察院办理涉及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展现了检察公益担当。我单位坚定不移地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队伍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保障。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出台了《吉首市政法系统关于加强队伍政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3个制度性文件,明确了政法干警十二个“绝不允许”,建立实施了一年内全覆盖的谈心谈话制度,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督导巡查等工作举措。敢于“刀刃向内”,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协助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本年度吉首市拟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全州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市”和“全州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先进市”,并继续保持州“平安县市”荣誉称号。综上所述我单位2019年度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
3.3.3 行政效能(6分)
本部门2019年度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文风文会,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政务公开,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一年有下降,比本年预算有较大幅度的节约。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的满分。
3.3.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截止2020年7月9日,我们针对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分别发放调查问卷共计45份,收回问卷45份,其中有效问卷为45份。经过分数统计,该项指标的综合满意度为92.55%。可见社会对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以及服务认可度较好。
根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标准: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故本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计满分。
4.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指标 |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
过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2.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10%(含),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0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8 | |||||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 ||||||||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6 | |||||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8 | |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8 | ||||||||
6 | 经济效益 | 6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6 | ||||
社会效益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80%(含)-90%,计4分; | ||||||||
70%(含)-80%,计2分; | ||||||||
低于70%计0分。 | ||||||||
合计 | 90.5 |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1.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6分,总成绩为90.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5.2存在绩效问题
(1)受各种因素影响,年初预算编制不尽合理,年内预算追加金额较大,部门年初预算为4,107,892.00元,年内追加预算 480,091.74元(已剔除全市扫黑除恶资金及当年调资、绩效综治奖励追加),预算控制率为11.69%。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较多及本年追加的预算资金尚来不及使用,导致本单位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多,预算完成率为76.62%,预算执行能力有待加强。
(3)年初进行采购预算申报时应结合单位当年的实际需求,2019年本单位采购预算517,200元,全年实际采购金额29,160.00元,采购执行率仅为5.64%。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1)由于预算经费逐年上升带来的管理难度加大,导致部分预算下达时间与项目开展周期不匹配。并且部分项目实施期限长,有的甚至需要两到三年才能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在立项开始实施当年一并下达,但项目实施不可能在当年完成,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也同样不可能在当年执行完毕,造成大量结转结余,从而影响绩效评价得预算完成率。
(2)财政支出在账目上核算并未真正达到专户专项核算,因为其未在相关的经济科眼下列入“项目名称”的二级科目,例如“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XXX项目-XX费”,由于财务软件的原因故导致虽然财政资金使用属于相应的经济科目内核算范围,但这会造成项目资金支出金额不够直观,且要对某一项目清查时会使工作量巨大。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未来在预算公开方面的要求会越来越严格,公布的预算内容会越来越详细。所以对平时的支出要做到精确,经办人员要对支出资金做好明细记录。
(3)通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地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
6.2建议
为了应对上述挑战,我单位应加强预算管理强度,对重大项目的预算,应该按照项目的周期来计划预算,局内部管理应该及时沟通反映;对于会计科目上的调整,这需要财务软件的运营商对软件做出改良,同时也需要项目经手人能够在取得相应的票据时注明项目名称,方便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①财政资金有时拨付较晚,例如年底。而相关资金尚未来得及使用,导致账目上资金有所结余。因此在评价“预算完成率”这项指标时会导致评分基准不够合理。因为,某些项目是在年底才启动,而这项项目通常需要跨年才能够完成,故把这些项目纳入考核范围内欠缺合理性。建议在对财政资金拨付时应尽量早,这样使评价工作也更合理、顺利。
②精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工作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附件: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1:
吉首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0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工作经费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延续项目 ☑ | |||||||
主管部门 | 市委政法委 | 主管部门 编码 | ||||||||
项目实施单位 | 市委政法委 | 项目负责人 | 杨友泉 | 联系电话 | 8520006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
项目资金 | 资金总额:0.8万元。 | |||||||||
财政拨款: | 0.8万元 | |||||||||
自有资金: | ||||||||||
事业收入: | ||||||||||
经营性收入: | ||||||||||
其他: | ||||||||||
其他: | ||||||||||
单位职能 | 1.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与相关部门之间的重大事项;2.推进平安吉首、法治吉首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6.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7.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
项目概况 | 确保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有序运转、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的依据 | |||||||||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 确保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有序运转、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 离退休党员干部工作所需 依法履行职责所需 依法履行职责所需 依法履行职责所需 | |||||||||
项目实施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1、 | 2020年1月 | 2020年12月 | ||||||||
2、 | ||||||||||
3、 | ||||||||||
…… | ||||||||||
…… | ||||||||||
项目绩效 | 长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确保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有序运转、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有序运转、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 | |||||||||
长期绩效
长期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有序运转、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 | |||||||||
环境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年度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 | |||||||||
环境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其他说明 | ||||||||||
业务股室审核 意见 | ||||||||||
绩效评价股审核意见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
部门名称 |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
| |||
年度预算申请 | 资金总额:410.8万元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418.8 | 其中: 基本支出:401 | |||
政府性基金拨款:0 | 项目支出:9.8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 ||||
其他资金:0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1、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探索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措施、办法;3对各乡镇街道、单位综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4、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实现吉首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进度完成率100% 指标2: 指标3: …… | ||
效益指标 | 指标1:实现吉首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指标2: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 | |||
业务股室审核意见 | (盖章) | |||
绩效评价股审核意见 | (盖章) | |||
中共吉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
过 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2.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10%(含),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0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8 | |||||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 ||||||||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6 | |||||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8 | |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8 | ||||||||
6 | 经济效益 | 6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6 | ||||
社会效益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80%(含)-90%,计4分; | ||||||||
70%(含)-80%,计2分; | ||||||||
低于70%计0分。 | ||||||||
合计 | 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