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红十字会接收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款物执行情况公示(三)

吉首市红十字会接收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款物执行情况公示(三)

来源:吉首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0-02-16 字体大小:

截止215日,吉首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现金27笔共计558668元,汇入市财政非税局账户,已使用141800元采购N95口罩5000只,代购公司浙江壹村壹品贸易公司正在筹备发货,剩余416868元将继续联络相关渠道采购疫情防控物资;接收捐赠物资35笔,其中除定向捐赠医疗物资2笔、定点发放生活物资3批外,其他所有物资已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已全部转赠给市疾控中心统一调配使用和发放到市人民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等一线防控人员手中。现将吉首市红十字会接收捐款捐物情况和执行情况公告附于附件。

公示数据如有出入或疑问,请拨打吉首市红十字会监督举报电话:0743-8729134;联系人:田杨梅

感谢您的爱心善举,我们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吉首市红十字会

2020215




疫情捐赠情况公开三(2月14日 )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