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疫情防控期间上班、复工、复学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首市疫情防控期间上班、复工、复学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07 字体大小: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局以上单位:

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落实落细中央及省委、州委、市委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确保全面打好打赢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吉首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执行报告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返岗上班(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因疫情管控暂在外地不能及时返市的除外);返岗后必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近期旅行及居住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特别要及时报告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情况。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报告事项的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复工、复学人员要做好户籍确认、体温测量等动态登记并建立档案,要进行必要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旦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处置。

二、要遵守防控规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带头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合理节约使用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在交通路口、社区小区、单位等遇到健康询问、检查检测以及登记签字时,应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严禁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一律暂缓、白事一律从简从速(原则上不超过3天),做到不串门、不请客,不造谣信谣传谣,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各单位食堂原则上实行送餐制,不集中就餐。

三、要落实岗位职责。根据上级和吉首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防控所需物资储备。主要负责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带头做好值班值守,扎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企业防疫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项防控任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吉纪发〔2020〕1 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排查、隔离、管控、救治等疫情防控职责并严控会议次数和规模。

四、要做好健康防护。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促使单位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咳嗽、喷嚏时使用纸巾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办公场所要做到通风换气、勤消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帮助各行业领域相关场所做好清洁、通风、消毒等工作,让“病毒”无处藏身。

五、要加强行业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履职,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复学等工作。来自湖北疫源地或湖北疫源地回吉者,必须隔离观察达到14天以上且通过防疫检查正常,方可复工、复学。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各行业领域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坚持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并做好本行业领域外来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发现体温异常者要迅速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按规程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六、要严明法纪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对有涉疫接触史隐瞒不报的,对违规擅自在外聚餐聚会娱乐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严肃的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吉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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