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环保能力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反馈问题:环保能力建设投入不足,部分县市区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相关仪器、装备及车辆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导致环境执法监管无法开展。
整改目标:加大环保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将环境保护监察机构纳入政府执法机构保障序列,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整改措施:(一)加大基层环保投入。加大环保队伍的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确保环保队伍能力建设要求与上级和新时代新要求相适应。解决监测分析及应急仪器设备紧缺等问题,实现能力建设和业务能力相匹配。每年环保的人员经费、运转经费都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每年安排监测经费120万用于环境监测,保证环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加强基层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将我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纳入政府执法机构保障序列,落实人员、车辆、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执法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吉首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7日,共5天。
联系电话:0743-8520136
联系地址:吉首市人民政府11楼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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