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人〔2023〕7号 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德夯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严奇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
免去李钊成同志的市公安局双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文霞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扬红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康博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石清华同志的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覃海军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超同志任市公安局双塘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吴烨同志任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波同志任市公安局石家冲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迪同志任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发魁同志的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邱琳同志任市司法局峒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潞同志任市司法局镇溪司法所所长 (试用期一年);
向瑞欣同志任市司法局矮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琦同志任市司法局双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樊刚同志任峒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市司法局双塘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嘉同志任市司法局丹青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思伟同志任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
免去张文平同志的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吴清鹏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彭程同志任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原任的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余水珍同志的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立志同志任市地质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胡健同志任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麻华周同志的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李绍霖同志任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合作局局长,免去其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闵本辉同志任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邓兴焱同志的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财政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朱其忠同志任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招商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元斌同志任市经果技术推广站(市茶叶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航同志的峒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向仍席同志任镇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市司法局镇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虹池同志任镇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