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人〔2023〕6号 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彭超等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德夯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彭超等21 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彭超同志任市公安局石家冲派出所所长;
刘际荣同志任市公安局砂子坳派出所所长;
向辉同志任市公安局丹青派出所所长;
刘杰同志任市公安局马颈坳派出所所长;
何亮同志任市公安局河溪派出所所长;
龙治佐同志任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副所长;
向彪同志任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副所长;
张超同志任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副所长;
向静同志任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副所长;
彭建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副所长;
张发魁同志任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副所长;
胡洋同志任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副所长;
石卫峰同志任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副所长;
刘睿同志任市公安局石家冲派出所副所长;
粟斌同志任市公安局石家冲派出所副所长;
周朝辉同志任市公安局石家冲派出所副所长;
张清胜同志任市公安局砂子坳派出所副所长;
陈德夫同志任市公安局砂子坳派出所副所长:
徐伟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冷珣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向烨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下文之日起计算。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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