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人〔2023〕1号 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德夯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睿同志任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青青同志的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明晶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张小琳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邓玥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玉香同志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姚绍荣同志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城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玉佳、黎斌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石大志、王东洪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顺旺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免去黄正雄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青同志任市大数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唐玲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黄雨竹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蒋坤同志任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光成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冷珣同志的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向芳同志的市司法局丹青司法所所长职务;
向丽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免去胡光义同志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向文涛同志任市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办公室主任;
杨世红同志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明冬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免去向云清同志的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向宏洲同志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符圣冬同志任市水资源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扬举同志任市水土保持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国栋同志任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张李平同志任市经济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吴羽铠同志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金小玲同志的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免去鲁琳同志的市经济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宋福洲同志任市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琳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覃柱林同志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陈明旭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龙同志任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谷成达同志任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猛同志任市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吴国庆同志任市民族幼儿师范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市大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彭洋同志任市民族幼儿师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钟佩文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子卫同志任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免去符满珍同志的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向臻同志任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辉同志任市农业机械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广州同志任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媚同志的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卓莉同志任市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中和同志的市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彭南坤同志的市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龙志微同志任市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硕同志任市市场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洪海同志任市市场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乾州古城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胜发同志的市石家冲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红同志的市关厢门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曹志祥同志的市红旗门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克勤同志的市乾州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宁永平同志任市石家冲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游锐同志任市关厢门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阳同志任市红旗门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孙远志同志任市乾州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坤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石腾刚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免去滕峰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麻湘平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市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官鹏程同志任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环境资源保护科科长,免去其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职务;
田应军同志任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乾州古城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