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乡村振兴局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关于印发《吉首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公示
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湘振局联〔2022〕9号)、《湘西州乡村振兴局湘西州农业农村局关于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州振局联〔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吉首市实际,制定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至2月24日,如有异议,敬请告知。
监督电话:0743-8520406(吉首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743-8222546(吉首市农业农村村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吉首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关于印发《吉首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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