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调整第一批中央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关于变更调整第一批中央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字体大小:

经市乡村振兴局和市财政局研究,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决定对吉委振组〔202327号相关项目资金进行调整,现将关于变更调整第一批中央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予以公开。

监督电话:0743-8520406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吉首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关于变更调整第一批中央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吉委振组〔2024〕3号)


(吉委振组[2024]3号)关于变更调整吉首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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