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立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和州教体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湘西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州教体发〔2023〕5号)要求,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吉首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集中审核申报材料、现场评估办学条件,现将拟设立的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序号 |
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地址 |
办学内容 |
1 |
吉首市九州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李星叶 |
吉首市镇溪办事处雅溪社区汉雅路2号(大汉新城B2栋)201室 |
文化艺术类(中小学生钢琴、古筝、长笛、儿童画培训) |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受理部门: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通讯地址: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215办公室
邮编:416000
电话:0743-85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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