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
企业名称 | 决定文书号 | 法人代表姓名 | 违法行为类别 | 违法行为 | 处罚法律依据 | 处罚种类 | 处罚决定 | 处罚金额 | 处罚单位 |
吉首市爱尚阳光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 20231081 | 谢颖 | 卫生行政处罚 | 该场所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该场所游泳部谢望、王雄、谢晶斌三名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简易程序 | 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 20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铁道大酒店有限公司 | 20231087 | 周利华 | 卫生行政处罚 | 该场所从业人员周利华、吴沁蓝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该场所未按照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简易程序 | 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 5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湘西景悦酒店有限公司 | 20231088 | 张翠蓉 | 卫生行政处罚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简易程序 | 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 5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湘西自治州拾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231091 | 麻顺松 | 卫生行政处罚 | 该场所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简易程序 | 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 5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湘西经开区溶江游泳馆 | 20231113 | 邵启超 | 卫生行政处罚 | 该场所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喜来居宾馆 | 20231117 | 李绍学 | 卫生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新天地酒店 | 20231124 | 李宏达 | 卫生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御足堂足浴店 | 20231130 | 张树珍 | 卫生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第三小学 | 20233003 | 符文祥 | 卫生行政处罚 | 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不符合卫生要求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简易程序 | 警告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乾城德雅小学 | 20233001 | 杨志芳 | 卫生行政处罚 | 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不符合卫生要求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简易程序 | 警告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铁路学校 | 20233002 | 陈永梅 | 卫生行政处罚 | 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不符合卫生要求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简易程序 | 警告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州化工冶炼厂医务室 | 20234049 | 彭水南 | 卫生行政处罚 | 州化工治炼厂医务室医疗废物暂存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警告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兹仁诊所 | 20234068 | 刘昊 | 卫生行政处罚 | 慈仁诊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警告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爱民口腔诊所 | 20234074 | 葛佩珍 | 卫生行政处罚 | 爱民口腔诊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警告 | 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方圆足道足浴店 | 吉卫公罚字(2023)003号 | 时腊珍 | 卫生行政处罚 | 吉首市方圆足道足浴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一般程序 | 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 5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鸿升商务酒店 | 吉卫公罚字(2023)004 | 聂东元 | 卫生行政处罚 | 该场所经理聂延祥和楼层服务员廖梅花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一般程序 | 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 5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世纪山水游泳馆 | 吉卫公罚字(2023)005号 | 周缘 | 卫生行政处罚 | 吉首市世纪山水游泳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一般程序 | 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 5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嘉康门诊 | 吉卫医罚字﹝2023﹞007号 | 向远学 | 卫生行政处罚 | 湘西嘉康门诊有限公司举办的嘉康门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一般程序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万2千元罚款 | 120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彭继芝 | 吉卫医罚字﹝2023﹞008号 | 彭继芝 | 卫生行政处罚 | 彭继枝在嘉康门诊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一般程序 | 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 100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州化工冶炼厂医务室 | 吉卫医罚字﹝2023﹞009号 | 彭水南 | 卫生行政处罚 | 州化工冶炼厂医务室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一般程序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 20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星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吉卫医罚字﹝2023﹞010号 | 张贺 | 卫生行政处罚 | 吉首市星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举办的吉首星美医疗美容诊所2023年8月至9月期间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一般程序 | 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 100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吉首市爱民口腔诊所 | 吉卫医罚字﹝2023﹞012号 | 葛佩珍 | 卫生行政处罚 | 爱民口腔诊所于2023年8月31日使用两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一般程序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 10000 | 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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