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工商联出台加强自身建设新规

吉首工商联出台加强自身建设新规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8 字体大小:

3月1日,吉首市工商联八届三次执委会一致通过《关于加强会员自身建设和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新规定,正式制定并执行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的有力措施。

  我市工商联负责人说,按时出席和参加工商联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是会员的义务和履职要求。据此次通过的新规定,每届届终,由市工商联党组将会员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情况,列为推荐连任下一届工商联(总商会)会员的条件之一。在每届任期内,会员累计缺席3次不参加工商联组织的集体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按工商联《章程》相关规定,劝其退会。

  同时通过并执行的《兼职副主席、副会长、执委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细化、量化对工商联领导的工作考核,增加其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工商联工作更好地开展。

  另据了解,新一年里,我市工商联队伍建设重点发展高成长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入会,重点发展政治素质高、热爱工商联事业、有社会责任心、参政议政能力强、在行业内有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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