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出租车服务质量要评分
4月18日,笔者从市客运办了解到,我市今年起对出租车运营实行服务质量评分管理机制,对全市近2000名出租车驾驶员建立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严格实行考核评分和奖惩。
针对出租车拒载、拼车、乱收费、服务态度差等现象,今年起,市城市客运办制定并施行《吉首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细则》,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根据细则,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计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驾驶员出现营运过程中辱骂殴打乘客、酒后驾车现象,扣除20分;无正当理由拒载、擅自中断服务等现象扣10分;未经乘客同意而强行合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不给发票等现象,扣除5分;对乘客使用不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扣除3分,不按乘客要求开启或关闭空调和音响设备等现象,扣除1分。根据考评动态管理规定,对于综合得分为0分的出租车驾驶员,其服务资格自动取消。对于态度十分恶劣、参与违法犯罪、影响行业稳定的司乘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服务资格。
客运部门提醒乘客,如在乘车中遇不良服务现象,可拨打车身的投诉电话,管理部门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处理。
据了解,今年来,吉首市城市客运办共接到乱收费、拒载、拼车、服务态度差等各类投诉58起,均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