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41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我市241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8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已有241家企业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6743名员工享受利好。

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有效、持续开展,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建立了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的制度,并启动了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举办了全市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主席和系统工会主席培训班,开展了“党建带工建”活动,切实推动了此项工作规范健康开展。

我市组织工会干部对全市企业进行地毯式调查,确保对企业数量、经营状况、职工工资收入、职工队伍的基本状况和推进工资协商情况了然于心。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为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协议期限,并将年度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幅度作为工资协商的重点。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平等性、利益兼顾以及稳定性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协商,兼顾双方利益,确保共同发展。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共有企业406家,基层工会组织479家,会员达25091人,其中农民工会员3769人,女职工94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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