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新财务会计制度
7月1日起,吉首市卫生基层医疗机构开始按财务集中管理的模式运作,推行财务“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的改革,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管理办法。
据了解,吉首市作为全省改革试点之一,在吉首市卫生局成立了财务集中核算中心,通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市卫生部门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行为。在坚持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账户、分户核算的要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纳入统一核算,资金使用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
目前,吉首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及卫生系统财务核算中心的财务人员已经进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及会计制度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提高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水平,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各项财务数据的准确和按时报送。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