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推进柑橘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柑橘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吉首市从2009年到2011年,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扶持柑橘产业发展。对实行品改低改合格的,低改每亩奖励80元、品改每亩奖励240元;对营销大户及经纪人销售1千至5干吨椪柑,每吨奖5元;对企业收购销售椪柑5干至1万吨且使用“湘西椪柑吉首基地”包装,每吨奖20元;对企业收购销售椪柑l万吨以上且使用“湘西椪柑吉首基地”包装,每吨奖30元;对果农、协会和合作社在规划范围内新修建椪柑储藏库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每幢补贴l万元,500平方米以上,每幢补贴5万元;对销售和加工企业在规划范围内修建且配备完善设施的椪柑储藏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每幢补助l5万元,同时给租地补贴每亩每年l500元;对于引进椪柑加工企业,当年税收实现200万元以上,奖励引资单位和个人3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品牌,给商标注册单位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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