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相关矿业权人:
经我局查询,你们名下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申请延续登记。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有关规定,采矿许可证过期未办理延续登记的,自行废止。请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并按要求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工作,逾期未办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处置。
附:逾期废止采矿许可证名单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1日
逾期废止采矿权 | ||||
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权人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有效期止 |
1 |
吉首市榕和石材有限公司新湾矿区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 |
吉首市榕和石材有限公司 |
C4331012010127130090961 |
2017-3-10 |
2 |
吉首市正国重晶石有限责任公司社塘坡重晶石矿 |
吉首市正国重晶石有限责任公司 |
C4331012009106120039613 |
2016-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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