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吉首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9 字体大小:

关于吉首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12月25日在吉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副调研员、市财政局局长  李嘉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跨越、富民强市”的发展目标,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加强财源建设,深化财政改革,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管。按照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2013年预算收支目标和财政工作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预计完成财税总收入7639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50184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9544万元,上划省级收入6662万元),同比增加5152万元,增长7.23%,完成全年预算数。

1月至11月,全市累计完成财税总收入6809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6390万元的89.14%,同比增加10921万元,增长19.1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5918万元,为预算数的91.05%,同比增加9553万元,增长26.27%。

1月至11月,全市实现上级补助收入95112万元。全市累计完成上划中央级税收15819万元,为预算数的80.94%,同比增加88万元,增长0.56%。全市累计完成上划省级税收6354万元,为预算数的95.37%,同比增加1280万元,增长25.23%。

税收收入分项完成情况为:1月至11月,全市累计完成:

增值税1925万元,为预算数的77.59%;

营改增357万元;

营业税11806万元,为预算数的101.16%;

企业所得税2928万元,为预算数的91.61%;

个人所得税774万元,为预算数的64.50%;

资源税215万元,为预算数的114.97%;

城市维护建设税3402万元,为预算数的94.40%;

房产税585万元,为预算数的97.50%;

印花税407万元,为预算数的203.50%;

城镇土地使用税263万元,为预算数的84.84%;

土地增值税2061万元,为预算数的89.22%;

车船税164万元,为预算数的96.47%;

耕地占用税3327万元,为预算数的83.18%;

契税2795万元,为预算数的99.82%;

非税收入完成14909万元,为预算数的85.41%。

各征收部门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为:1月至11月,国税部门完成18562万元,为任务数25320万元的73.31%,同比减少991万元,下降5.07%;地税部门完成36092万元,为任务数39170万元的92.14%,同比增加8334万元,增长30.02%;财政部门完成13437万元,为任务数15450万元的86.97%,同比增加3578万元,增长36.29%。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预计全市完成财政总支出208600万元,比上年增加34776万元,增长20%。

1月至11月,全市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9591万元,为预算数的86.75%,同比增加47188万元,增长38.55%。分项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93万元,为预算数的99.46%,同比增长10.50%;

国防支出588万元,为预算数的28.72%,同比增长48.11%;

公共安全支出8155万元,为预算数的85.36%,同比增长6.06%;

教育支出23634万元,为预算数的84.53%,同比增长11.9%;

科学技术支出660万元,为预算数的87.53%,同比增长104.9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3万元,为预算数的70.35%,同比减支6.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24万元,为预算数的89.38%,同比增长9.76%;

医疗卫生支出15931万元,为预算数的108.70%,同比增长42.64%;

节能环保支出7313万元,为预算数的107.85%,同比增长64.08%;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462万元,为预算数的84.91%,同比增长54.19%;

农林水事务支出16745万元,为预算数的99.65%,同比增长5.60%;

交通运输支出2022万元,为预算数的100.25%,同比增长48.2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539万元,为预算数的114.12%,同比增长185.17%;

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1965万元,为预算数的84.08%,同比增长34.04%;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89万元,为预算数的29.79%,同比减支16.05%;

住房保障支出21430万元,为预算数的100.02%,同比增长905.63%;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636万元,为预算数的78.33%,同比增长16.06%;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73万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55.59%;

其他支出5529万元,为预算数的32.85%,同比增长27.02%。

(三)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0.04%。

1-11月,全市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1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32%。

二、2013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一)加强财源建设,服务科学发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财税部门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费收入征管,保持了财政总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是开展对税源的摸底,掌握税源的变化,加强税收预测和分析,正确利用税收分析促征管;加强重点税源的有效监控,进一步提高税源的集中度。二是建立社会综合治税联动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求建立相应的电子系统,加强各职能部门协税护税力度。三是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运用纳税辅导、纳税评估等手段,细化管理措施。四是加大房地产行业税收整治,对房地产行业税收进行查补征收。五是积极发展总部(楼宇)经济。充分利用我市的政策优势、平台优势、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进一步争取政策、创新政策、补充政策,加快武陵财富中心建设步伐,加大招引大型企业入驻的力度。

    (二)坚持统筹发展,着力民生民心1-11月,全市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达98167万元,包括农林水事物、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六类支出,占支出总额的57.88%。

突出扶持“三农”:围绕市委以“整地聚农、强镇活农、开城纳农”为主要内容的“三农计划”,加大对三农的投入。1-11月,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6745万元。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筹集资金4955万元,大力发展吉首市现代农业,申报吉首市现代农业发展(椪柑)项目,支持柑桔营销和生态建设。整合各级各类资金2400万元,用于茶叶种植和椪柑品低改工作,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加速发展;安排资金1576万元用于支持矮寨岩科中低产田改造、湘西华方制药青蒿收购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3560万元,重点支持重大水利项目、病险水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市正式被列入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将得到上级财政关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200万元。三是积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市共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畜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1192万元。支持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就业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水平。争取到了201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试点项目,中央财政将连续支持三年,每年资金60-80万元。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完善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投入奖补资金1244万元,带动农民筹资筹劳,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五是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筹集防汛抗旱资金226万元,农业、林业、畜牧业灾害防控资金190万元。开展了水稻、玉米、油菜等农业险种保险工作,签单保费430万元。

优先发展教育:1-11月,全市教育支出完成23634万元。一是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覆盖所有教育阶段。筹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资金1588万元,学前教育资金571万元,发放各项助学资金847万元,惠及学生9078人次。同时,拨付资金385万元,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免学费政策。筹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468.5万元,惠及学生8324人。二是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城市教育附加的30%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加大对农村老师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三是加快改善薄弱学校条件。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安全工程,拨付资金1930万元用于支持四中、九小、双塘中学等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健全社保体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拨付各项再就业资金2692万元,将县级配套列入年初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弥补县本级财力的不足。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集发放各类养老金17517万元,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按照提标扩面的要求,筹集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787万元,筹集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589万元,使13572名城市低保对象、17613名农村低保对象按时领到了低保金。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落实税费优惠,支持融资平台建设,筹集资金22942万元,支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20万元,帮助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四是积极筹集救灾资金427万元,全力推动灾后恢复,保障群众生活。

大力支持“医改”:1-11月,全市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5931万元。一是新农合共完成参合168826人,参合率达99.98%,共补偿41389人次,累计补偿金额4781万元。居民医保全市共完成参保83665人,参保率达99.9%,共补偿6901人次,累计补偿金额1961万元,保障了参保农民和居民就医的需要。二是拨付基本医疗保险金3826万元、生育保险金227万元、其他医疗保险481万元;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10万元,救助24508人次。三是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989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工作及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的建设。

    (三)加大重点支出,保障经济发展。一是支持文化旅游带动战略,积极发展壮大文化旅游支柱产业。拨付资金6211万元,支持乾州古城、矮寨德夯风景区和矮寨大桥观光电梯建设。二是大力促进产业升级,壮大骨干企业。拨付资金4351.5万元,支持锰锌矿业整合、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支持重点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改善森林生态环境。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4715万元,支持农村公路等交通项目建设。拨付资金2040万元,支持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支持外经贸工作方式创新,提升外贸招商引资实效。拨付资金219万元,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和我市招商引资工作。

(四)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的理念,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财政运行,提高了财政工作绩效。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全面推行部门预算,严格预算,严控追加,集中财力保障了重点支出需要;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结算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支出管理;三是严格财政监管。开展了2013年会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实施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检查,今年共检查单位32个,查处违规金额达194.24万元,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四是拓宽了政府采购范围,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1-11月,我市实现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1651万元,比预算价13411万元节约支出1760万元,节约率为13.12%;五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1-11月,评审项目205个,送审金额69611.5万元,审减金额13414万元,审减率达19.27%,其中:预算评审项目126个,送审金额64525.6万元,审减金额12825.7万元;结算评审项目79个,送审金额5085.9万元,审减金额588.6万元。

各位代表,总的来看,我市财政运行良好,主要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与支持,更凝结了全市人民的辛勤汗水和智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规模小,缺少支柱财源,财政增收压力大;二是“三农”、社保、教育、城市基础建设等各项惠及民生的投入大幅增加;三是城市建设管理还本付息支出增加,财政平衡和防范风险压力大;四是财政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仍需进一步优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4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我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逐步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绩效,促进预算公开透明。紧紧围绕实施城市品牌战略,大力推进“三农计划”,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与本级财力状况相适应,切实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的需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我市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积极平衡理念,提出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4年,全市财税总收入预算为7758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544万元,增长14.0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50666万元,加预计上级补助收入36000万元,合计当年本级财政总收入86666万元。当年安排本级支出86666万元,同比增长26.93%,当年收支平衡。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税收收入35966万元,非税收入147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5万元,国防支出11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28万元,教育支出182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3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95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9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9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69万元,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816万元,金融支出3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0万元,粮油物质储备事务支出550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2500万元,预备费支出10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80万元,其他支出7729万元。

(二)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4年,基金收入预算为16514万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2万元,育林基金收入26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8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0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12万元,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收入1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金收入28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1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30万元。  

2014年,基金支出预算为165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82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万元,其他支出230万元。

四、2014年财政工作措施

    (一)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深入研究上级政策的目标取向、实施重点和分配办法,通过争取政策覆盖、解决特殊困难、纳入创新试点等方式,尽可能多地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积极落实促进产业、企业发展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在此基础上严格收入征管,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

    (二)统筹安排各项重点支出。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财力可能,统筹存量和增量,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尽力保障重点支出。对于一些资金需求巨大、年初预算难以足额考虑的事项,将在年中根据上级支持情况再行筹措安排,优先保障教育、三农、保障性住房、医改、社保等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资金需要。

    (三)加快财政改革创新步伐。健全市直部门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全市基本运转和履行职能职责的必要开支。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启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风险问题,研究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积极构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优先化解教育、医疗等公益性政府债务。

    (四)完善财政监督监管机制。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机制,扩大财政资金项目评审评价范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大对专项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涉农资金的检查力度,注重跟踪问效,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规范财政供给单位的资产配置与管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站在新的起点,财税部门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建议和意见,解放思想,奋发图强,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14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