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吉首市星梦莎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和州教体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湘西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州教体发〔2023〕5号)要求,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吉首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集中审核申报材料、现场评估办学条件,拟同意以下机构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者 |
机构地址 |
培训类别 |
培训项目 |
1 |
吉首市星梦莎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姜梦莎 |
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2号(小月亮影视文化城)3楼 |
文化艺术类 |
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篆刻、儿童画、彩铅、水彩、水粉、线描、素描、国画、油画、创意画、版画、漫画、插画、中国舞 |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我单位反映。(注: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通讯地址: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215办公室
邮编:416000
电话:0743-85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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