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13 字体大小:

关于限期缴纳湖南省主要污染物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排污单位应按年度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4〕55号)要求进行限期,以下7单位在2015年至2024期间,存在违规欠缴,具体欠缴情况见附表,限你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来我局领取《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核定告知单》、吉首市税务如数缴清并将完税凭证送至我局,逾期不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表:2015年至2024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欠缴情况表

联系人: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张森

电话:15200798203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2025513


附表: 2015年至2024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欠缴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排污权指标

年度应缴纳金额(元)

欠缴年度

总计应缴纳金额(元)

1

湘西自治州达江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7223.8

2018-2024

50566.6

2

湘西资源优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首市白云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64

2017-2024

512

3

吉首市立希纸业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24429.6

2023-2024

48859.2

4

湘西自治州建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1456

2024

1456

5

吉首市鸿达纸业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7111.2

2024

7111.2

6

湖南金海现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585.74

2024

585.74

7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2150.7

2024

2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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