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 2025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
2025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攻坚克难、奋勇前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会议安排,现就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基本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基本情况。2024年1-12月,吉首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8%,PM2.5浓度为27.88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9,代表湘西州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在全省90个县中排名第33,在全州八县市排名第6。
(二)水环境质量基本情况。2024年1-12月,吉首市河流水质指数2.9251,较上年同期3.1179下降6.18%;1-12月,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吉首市在全州8县市排名第六,较上年同期排名无变化。1-12月,全市6个国、省考断面,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水质改善幅度排全州第3。
(三)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并超过省定目标92%。完成2个优先管控地块监管、7个2023年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和土壤及地下水监测、3块“一住两公”地块场地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全市环境风险安全可控。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应急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涉及生态环境的重大负面舆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二、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守牢生态底线,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积极配合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工作为主线,针对历年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夏季攻势”任务、警示片反馈、“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等各类督察指出问题,严格对照年度整改目标任务要求,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防止滑坡反弹;积极做好今年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态度、最细的举措、最实的办法,紧密配合完成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和下沉工作任务。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13件,其中我局牵头办理4件,已办结2件;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各类问题35件,其中我局牵头办理6件,已办结4件。
(二)聚焦重点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健全吉首市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管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前已完成2024年州定吉首市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16吨的指标任务,完成柴油货车抽检60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201台,完成机械编码登记30台,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吉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全面开展全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启动了2次轻中度污染天气“三级管控措施”响应,第三季度全面启动开展全市大气颗粒物溯源解析工作,有效控制轻度污染向中度污染升级风险,及时做好全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制定《关于划定吉首市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印发《关于开展秸秆焚烧管控自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秸秆政策宣传到位、百姓知晓支持、管控组织有序;积极推进钣喷项目建设,于2024年6月启动,项目已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吉首市重点地表水监测断面管控方案》,重点实施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国控断面“排、查、溯、治”系统整治,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2024年1-12月,在省、州生态环境等部门精心指导和全市各部门的协同合作下,全市6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持续向好,水质达标率100%;其中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断面水质改善明显。积极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湘西州吉首市武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申报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入国家储备库。三是确保打赢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监管,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2个整治项目已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3个优先监管关闭搬迁企业地块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措施,3个“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省定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四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监管等工作,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6座;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完成危废管理计划备案131家;开展辐射安全检查36家,发现1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做到辐射监管全覆盖。
(三)从严环评审批,着力增强执法服务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审批建设项目10个,帮扶10家企业对存在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和执行报告规范性问题进行整改,为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做好前期对接选址服务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信访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截至目前,已按要求完成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294家次,受理各类信访投诉78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积极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对16起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不予行政处罚(免罚金额332.68万元),督促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问题,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对涉废气、废水、危险废物34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1份,总计罚款101.996万元;吉首市启动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件,实现六大类全覆盖,办结率100%。
(四)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理念,充分利用“生物多样性国际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生态环境重要节点为契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主要内容,精心策划开展线下主题宣传活动并结合新湖南、团结报、红网时刻、法治吉首等线上网络融媒发布生态环境简讯30余篇。深入学校、社区“面对面”普及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科学环保素养,解答群众咨询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让群众“看得见”“问得到”“听得清”“弄得懂”。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把普法宣传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企业、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6000余份、宣讲环保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200人次,线上网络融媒发布生态环境简讯40余篇,浏览量150万,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夯实社会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断面水环境质量时有超标。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断面全年累计浓度虽达到Ⅲ类标准,但仍有个别月份超标情况存在。经排查,主要为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所致,吉首市新老城区均存在管网未配套或管网错接、混接等现象,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未经有效收集直接排入周边小溪沟。
(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依然严峻。2024年1-12月,吉首市共出现8天轻度污染天气,PM2.5浓度为27.88微克/立方米,两项均未达到省考核指标。通过PM2.5源解析行动分析出PM2.5来源构成中机动车尾气源、燃煤源、扬尘源等占比,查出问题后虽及时处理,但暴露出部门相关精细化源头管控措施仍不到位,部分行业领域还缺乏统一的明确依据和标准,治理手段的科学性、规范性有待提升。
(三)环境质量改善资金缺口大。近年来全市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细溪河黑臭水体整治、市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吉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峒河-万溶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为进一步改善吉首市生态环境质量,吉首市近期还需投入2.5亿元实施8个专项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项目6个、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项目2个),拟通过申请中央污染专项资金、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等10.86亿元,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湘西州吉首市武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台儿冲城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资金缺口巨大。
四、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决战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吉首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步,力争环境空气质量代表湘西州保持在全省第一;全市地表水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工业污染整治及加强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科普与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移动污染源管控以及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水平,完成年度管控约束性指标任务,提升改善幅度。二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加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100%管控到位;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围绕国控断面水质提升,加强峒河及万溶江流域污染源源头管控,重点实施好万溶江流域突出问题涉污项目的实施,确保万溶江国控断面水质显著改善。三是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污染地块准入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动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四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补齐国家级创建指标短板,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督查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紧紧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夏季攻势”任务、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等各类督察指出问题,严格对照年度整改目标任务要求,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做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和信访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滑坡反弹。
(三)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一是积极申报专项治理资金。精准把握好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扶持范围、申报方法、工作程序,做好项目库储备等工作,积极向上申请国家债券资金、专项资金等,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力争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二是加强沟通衔接。对于前期申报已入库的项目,加强与省、州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早日下达。三是全面推进在建治理项目。对于正在实施的治理项目,加强项目监管与协调,保时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改善环境质量。
(四)强化监管和执法,守住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底线。一是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专项执法检查整治,狠抓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执法监管。二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充分运用执法手段,倒逼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攻坚重信重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