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湘西悦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新型建材搅拌站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湘西悦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新型建材搅拌站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7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悦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新型建材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4年4月11(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875503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西悦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新型建材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吉首市双塘街道周家寨社区

建设单位

湘西悦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通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条年产 5 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含一条年加工   2 万吨沥青路面铣刨料回收利用生产线,为本条生产线提供原料再生骨料)和一 条年产 1.5 万吨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含一条年加工 1.5 万吨建筑垃圾材料的回收利用生产线,为本条生产线提供原料)及其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0000m2(约   15 亩),总建筑面4213.31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1 栋沥青混凝土拌合楼和 1 个水稳站,新建 1#~6#料场(其中分别在 3#料场和 6#料场新建为本项目提供原材料的一条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线和一条沥青路面铣刨料回收加工生产线),西南侧新建一栋 1F 活动板房办公楼(含办公、食堂和宿舍),及其配套所需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1)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一百八十厘米;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设施和污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施工工地的出入口、运输通道、材料加工区、设备堆场地面等区域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辅以喷淋洒水等措施,其他非施工场地进行固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不得有裸露土体;施工工地设置独立垃圾站或者垃圾池,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存放、遮盖严   密,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建筑废弃物在四十八小时内清运干净,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防尘措施;土石方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洒水抑尘或者湿法施工等措施,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溢流;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配置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布)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场所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2)采用密闭仓储设施或者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设施;(3)在密闭式堆场装卸或者传送物料的,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在非密闭式堆场装卸或者传送物料的,采取覆盖或者设置自动喷淋洒水系统等防尘措施。  

(3)严格执行《湘西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六个不开工和六个100%,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到位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市貌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湿式作业法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

(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提前规划好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周边环境敏感目标,  

使用优质燃料;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施工废水

(1)工程施工区设置完善的配套排水系统、泥浆沉淀设施,出入施工场地的渣土车辆经过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入市区道路,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场区周边植被绿化,不外排。车辆冲洗装置设置在施工场地入口,洗车台四周设置污水排水沟连接沉淀池,设计沉淀时间为2h以上,为保证沉淀效果,可适当延长沉淀时间。

(2)对于混凝土养护废水应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  

降尘或场区周边植被绿化,不外排。沉淀池可与洗车台沖冲洗沉淀池合

用,污水沉淀时间大于2h。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或周边农肥

3、施工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禁止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施工的,应到市环境监察支队办理夜间施工相关续,并公告附近居民。

4、固废

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并按市容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置;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须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

(1)回收加工(破碎、筛分)废气排放口   DA001采取密闭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15m 高 1#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因排气筒无法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物(沥青拌合楼约 39m), 排放速率应严格   50% 执行。

(2)骨料烘干、筛分、燃烧废气及沥青储罐、沥青再生、再生骨料烘干、沥青加热、沥青砼生产线拌合出料废气排放口   DA002采取骨料烘干、筛分、燃烧废气:低氮燃烧+负压收集+布袋除尘+44m 高2#排气筒(DA002)沥青储罐、沥青再生、再生骨料烘干、沥青加热、沥青砼生产线拌合出料废气:负压收集+电捕焦油活性炭装置+44m高 2#排气筒(DA002),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表   1 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因 2#排气筒 44m 介于 40m 和50m 之间,排放速率按内插   法执行;《恶臭污染物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二级标准。

(3)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   DA003采取低氮燃烧+8m高3# 排气筒(DA003),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9)中表2 标准。

(4)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矿粉筒仓粉尘、水泥稳定土生产线水泥筒粉尘、水泥稳定土生产线混合搅拌粉尘、装卸、贮存等粉尘,采取相应除尘器设施,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915-2013)表 3标准。装卸柴油采取油气回收装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地表水

(1)生活废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周边农肥,不外排;

(2)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在厂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经厂界四周和厂共内道路两侧硬化的排水   沟收集后,由高到低自流至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绿化隔离、隔音或消声设备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 GB12348-2008 ) 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减量化、   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2)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收集、转运及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对工艺、管道、设备、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 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提出的分区防控要求,本次环评按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   防渗区( 等 效 黏 土 防 渗 层 Mb≥6.0m , k≤1×10   -7cm/s)、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 -7cm/s)及简单防渗区(一般硬化)这三类分区防治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风险物质泄漏:地面按技术规范设防渗层,用密封的专用容器盛装废矿物油,容器底部设防泄漏托盘,本项目产生量少,贮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加强日常管理;

(2)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厂区内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  

(3)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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