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武陵山片区商贸物流港暨粮食仓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武陵山片区商贸物流港暨粮食仓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0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武陵山片区商贸物流港暨粮食仓储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210日—20252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875503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武陵山片区商贸物流港暨粮食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

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峒河街道林木山村

建设单位

吉首晟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5100.20m2(本次项目用地54722.33m2、预留用地10377.87m2),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4722.33m2,其中总建筑面积34140.91m2,本项目分为吉首市粮油综合批发市场和吉首市粮食储备库两个片区。其中吉首市粮油综合批发市场包括:1#粮油批发市场及检测中心、2#冷链仓库(含成品粮低温储备库)、3#粮油成品库、4#粮油加工厂;吉首市粮食储备库包括:5#工具库、6#军粮平房仓、7~8#粮食平房仓、9#器械物资库、10#~12#粮食平房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并在项目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做好无组织工艺废气处理。粮食烘干废气:烘干废气粉尘经过负压抽吸后经密闭管道收集至烘干车间的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4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

大米加工、破碎废气:大米加工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引至24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茶油加工去杂、剥壳工序废气:原料去杂和剥壳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引至24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茶油加工精炼工序废气:精炼环节中进行脱胶、脱酸和脱色处理后进行脱臭处理,废气进行脂肪酸捕集器捕集,捕集效率为98%,收集废气经1套脂肪酸捕集器+冷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4)。

(三)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在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自建污水管道进入吉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峒河。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厂内危废转移按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环保专干,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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