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发[2015]12号
关于印发《太平乡“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乡直各单位、各村:
《太平乡“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太平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太平乡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
太平乡“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太平乡人民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根据吉首市委办办公室印发〈吉首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发〔2015〕20号)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我乡各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乡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我乡经济发展。
二、清理内容
(一)清查对象
太平乡人民政府,挂靠的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或协调办。
(二)清理内容
1.银行账户。清理对象在各类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
2.国有经营性资产收益。清理对象2010年1月1曰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利用本单位房产、土地等国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所得利益和管理使用情况。
3、土地资源。清理对象占有和使用的土地资源现状及 自2000年城镇地籍调查以来土地资源变更情况。
4、各类房产。清理对象的房产现状及自2000年以来房产建设、购置、处置等情况。
5、其他资产。清理对象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设施设备的购置、处置、核销情况。
6、工程指挥部或协调办自2005年以来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
三、清理步骤
(一) 准备阶段(2015年5月10日一30日)
1.组建机构。成立太平乡“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出台方案。制定我乡“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并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中旬上报市“三资”清理办。
3、宣传发动。及时召开我乡清理动员及工作部署大会,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4.组织培训。我乡“三资”清理骨干将于5月中上旬到市“三资”清理办进行培训,确保清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 自查阶段(5月1日一6月25日)
1.组织自查。5月中旬成立太平乡有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清理小组对本单位“三资”进行清理核实,如实填报相关报表。自查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单位银行账户,资产清理采取实地盘点与帐务核对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弄清现有资产存量情况,做到帐卡、帐帐、帐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全面、真实、准确,自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并将清理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后报市“三资”清理办。
2.归集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归集。
于6月25曰前报市“三资”清理办。
(三)检查核实阶段(6月26日一8月25日)
配合市“三资”办检查小组工作。核实主要内容为:一是单位是否按要求设立银行账户,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现象。 二是单位内部是否有资产管理制度,是否有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财务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等。三是单位是否及时、准确地记录资产存量、增减、使用等情况资产。四是资产是否按规定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和处置;是否存在低价出租门面房等资产,所出租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对外投资是否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擅自处置资产,需评估的是否委托有资质的中介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是否报财政部门核准,需公开竞价处置的是否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公开竞价处置等。五是单位是否对所占有、使用资产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购置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帐,处置资产是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等。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日—30日)
针对本次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乡要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
四、组织机构
为保障清理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成立太平乡“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洪军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石大志任副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田华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财务工作)。成员有张阳、覃菁、肖俊、洪丽萍、张刚、石泽林、黄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洪丽萍同志负责“三资”清理登记,肖俊、黄倩同志负责数据核查核实,覃菁、张祖发、张刚、石泽林负责业务指导和核实工作。乡党委书记杨志为第一负责人,对我乡“三资”清理工作全面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不得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乡党委书记杨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持协调抓好本单位“三资”清理工作;分管领导田华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具体主持抓好本单位“三资”清理工作落实。乡纪委书记李洪军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对本单位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情况的监督,从严督促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好“三资”清理工作任务。“三资”清理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清理的各项信息数据以及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严格保密,严防各类信息和数据泄漏、流失。对工作措施不得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效果不理想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强化保障。“三资”清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政治纪律严明,业务素质过硬,并安排集中办公场所在乡财政所,配齐办公设施设备,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