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市山区河道(水普内和水普外河流)“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关于吉首市山区河道(水普内和水普外河流)“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4 字体大小:

吉首市水普内山区河流四个责任人汇总表(盖章).pdf

吉首市水普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pdf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工作要求,现将吉首市山区河道的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河长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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