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现场
7月6日,湖南省吉首市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市水利局等部门在峒河湿地公园开展了一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向母亲河峒河投入了总价值6000元共计1.2万余尾鱼苗。该笔鱼苗费用,全部由两名违法捕捞当事人“买单”,偿还自己欠下的“生态债”。
下一步,吉首市检察院、市河长办将持续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答好公益诉讼“生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