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召开贯彻落实第8号河长令会议

吉首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召开贯彻落实第8号河长令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6 字体大小:

   

       吉首市河长办、吉首市水利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

         贯彻落实第8号河长令会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湖南省第8号总河长令,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牢防洪安全底线,4月24日上午,吉首市河长办、吉首市水利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贯彻落实第8号河长令会议,就全县“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会议传达了省第8号总河长令精神,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动态台账,严格按照整改标准、时限要求,确保2022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2022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会议研究制定了“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时间点,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结合2022年河道行洪情况以及河道日常管理、巡查检查情况,对妨碍行洪问题突出、管理任务重的重点河道(河段)进行梳理,围绕“11类”问题,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逐河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对摸排的问题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由市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针对问题逐项研究,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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