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击 维护河湖安全
4月21日下午,接群众举报,坪朗村跳沿附近有人来回倾倒建筑垃圾。接到举报后,市河长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矮寨镇和村干部迅速赶赴现场。找到当事人石某某。执法人员对石某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其3天内清除已倾倒的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下一步还将视情况对石某某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倾倒于河道内的建筑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总河长令第8号《关于开展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决定》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强化河道监管,全力打造安全河湖、幸福河湖,助推水美乡村建设。
(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对河道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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