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作废的情况说明
兹有我市农业农村局滕召君,原执法证号:18140119073;湘西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彭坚,原执法证号:18140199456等两名执法人员,因执法证件不慎丢失,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现声明其原执法证件作废。
特此公示
吉首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