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龙江明,原执法证号:18140199073;覃奇,原执法证号:18140199075;市交通运输局肖春艳,原执法证号:18140117012;廖云,原执法证号:18140117075;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张向军,原执法证号:18140121012等五名执法人员,因执法证件不慎丢失,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现声明其原执法证件作废。
特此公示
吉首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4日